第A7版:理论周刊·学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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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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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事须看准干实

    

    

    赵畅          

    

    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替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是由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决摒弃私心杂念,确保政绩观不出偏差,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并将这一要求具体贯穿落实到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始终。

    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既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好事实事,就必须合乎群众心愿,从解决群众愿望最迫切、呼声最强烈的事做起。哪些是群众愿望最迫切、呼声最强烈的事?领导干部一定要搞调查研究,一定要过脑子,做到心中有数,并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否则,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凭主观臆断出发,搞简单化、片面化的决策,必然难以对接群众需求。这样做,打着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旗号,其实不仅浪费多种资源,而且极易造成干群关系的对立,以至影响党的形象。

    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目标是要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分清轻重缓急,尤其要注意“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在一些地方,由于抱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就事论事解决问题的思想,不仅领导花费了很大的精力,财政也投入了较多的资金,表面上看,这是为群众做了好事实事,殊不知,“一波平了,一波又起”,解决了“一个问题”却留下了“十个遗憾”,可谓得不偿失。为此,必须总结经验教训,熟练掌握替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辩证法,以求得做好事办实事的最优绩效、最佳效应。

    为民做好事办实事,既要突出“好”字,更要突出“实”字。“实”,不仅指所办的事要体现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而且还得强调“不能任意吊高群众胃口”的要求。围绕群众的需求做好事办实事,并不意味着可以超越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搞严重超负荷的资金投入,搞严重违背政策规定的所谓变通。不讲原则、任意吊高群众胃口而做的好事、办的实事,究其实,就是扭曲的政绩。这样做,不仅让这般“加码”的好事实事因此而变味,而且很容易让群众对政策的严肃性产生怀疑,甚至留下失信于民的不良印象。

    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看似一个简单的工作问题,实则是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看似一个调研、决策、抓落实的过程,实则是一个体现讲方式、重方法、讲绩效的工作艺术的过程。为民做好事办实事,必须在正确政绩观的指导下,将群众的呼声、愿望与当地的实际结合起来,将解决关键性问题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留后遗症结合起来,将正视积重难返问题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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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