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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萍 绘 |
■法眼观潮 朱泽军 据民政部2022年3月20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有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这一登记量比2020年(373.3万对)下降了约43%。有专业人士分析,离婚人数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 民政部依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即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设置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挽救尚未死亡的婚姻,善意提示夫妻冷静、理性地处理婚姻关系,而非给婚姻自由“添堵设障”。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尤其对于那些个性较强,稍有一言不合,说翻脸就翻脸,说分手就分手的“冲动型夫妇”是一个重要缓冲期。纠纷的双方在此缓冲期内平静情绪、认真思考,给“旁观者清”的亲朋好友更多说服疏导的空间,使欲分离的双方捐弃前嫌,重归于好,将婚姻矛盾对社会、家庭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男女结为夫妻,组成家庭后,在养儿育女、孝敬老人的共同经营中,人人都会面临各种挑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由于双方思想秉性等不同,难免会发生冲突,这就需要两人思考包容,摆正位置,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钥匙”,症结找到,云淡风轻。 我们也知道,对于每一对欲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妇来说,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并不是“万能”的。不过,即使对那些非分道扬镳不可的夫妻来说,等上三十天,再解除婚姻关系,那又算得了什么?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走进婚姻殿堂非常不易,因此解除婚姻关系千万要慎重,要好好把握“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要善待爱情与婚姻,挽回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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