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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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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争先创优进位总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保供应稳增长促发展工作力度,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新兴动能加快培育,民生品质持续优化,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94.9亿元,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亿元,增长14.1%。

    (一)产业发展稳中有进

    农业经济持续向好。一产增加值356.1亿元,增长2.8%,两年平均增长2.6%。工业生产稳中提质。二产增加值6997.2亿元,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6.5%。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4865亿元,增长11.9%,两年平均增长8.5%。规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分别增长9.4%和10.2%。服务业运行总体平稳。三产增加值7241.6亿元,增长7.1%,两年平均增长5.3%。商品销售额增长30.6%,全社会货运量增长9.5%,人民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3%和13.8%,A股上市公司达107家,数量居全国城市第7位。

    (二)三大需求持续增长

    有效投资支撑良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两年平均增长8.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6.3%和27%。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分别超过500亿元和18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2.7亿美元。外贸突破万亿大关。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11926.1亿元,增长21.6%,两年平均增长13.9%,其中出口、进口分别增长19%和26.3%。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超千亿城市。消费市场持续恢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9.1亿元,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4.4%。

    (三)新兴动能不断增强

    科创资源加速集聚。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甬江科创区建设,财政科技支出增长16.6%,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增长28.1%,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甬江实验室揭牌成立。新兴产业提速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1.3%、17.5%、16.1%和14.5%。市场主体加快培育。新设市场主体22万户,增长16.7%,市场主体累计达120.8万户。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7家,累计总量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3位。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919家。

    (四)重大战略加快落地

    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实施18项重点行动、160项具体任务、58项目标指标和19项标志性工程。开展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等3个省级试点。支持灵活就业工作得到全国推广。港口硬核力量加快锻造。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2亿吨,增长4.4%,集装箱吞吐量3107.9万标箱,增长8.2%,成为全球第三个集装箱吞吐量超3000万标箱的大港;跻身全球航运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十强。全力唱好“双城记”。推进10方面39项重点任务,杭甬五大标志性产业链宁波产值突破5000亿元,共建跨境贸易便利化“2+2+X”合作推进机制。“两区”建设成效显现。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进口采购意向突破100亿元;中东欧国家商品进口额增长146.2%。获批全国首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和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试点。长三角一体化和“四大”建设深入推进。加快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我市企业在长三角设立科技飞地10家。杭甬高速复线二期实现开工,通苏嘉甬铁路完成第三方评估暨行业审查,甬台温福高铁纳入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省大都市十大标志性工程完成投资160亿元。海洋经济加快发展。中国皮划艇协会、中国赛艇协会总部基地等落户宁波,全国首个海洋渔文化馆正式运营;103个海洋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6亿元。

    (五)重点改革持续深化

    数字化改革纵深推进。“152”体系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初步建成,推动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全面应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连续2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出台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顺利完成。形成市本级管理平台3个、区(县、市)重点平台17个,管理机构和人员数量分别缩减60%和30%。金融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全国首创“易跨保”跨境电商综合金融服务模式,“浙里甬e保”连接全国4410家医疗机构和50余家保险总部,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10万人。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纳入全国首批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重点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出台推动两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规上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达197万元/亩。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混改率提升至76.8%。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列入国家试点。

    (六)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绿色发展步伐加快。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谋划“1+N+X”政策体系。宁海、北仑分别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9%,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PM_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下降8.7%;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6.3%;新增危废处置能力33万吨/年。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456.1万千瓦,增长30%,占电力装机比例提高到2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3%。

    (七)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成功处置境外输入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突发疫情,在较短时间内打赢镇海、北仑等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累计完成3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037.5万剂次。在全省率先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就业收入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3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73869元和42946元,分别增长8.6%和9.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1%。社会保障持续提升。户籍人员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2%和9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全市统一,并提高到310元/月。统一全市低保标准。用于住房保障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2.4%。粮食和能源安全保障有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优化储备粮结构,提高储备规模。强化煤电油气运统筹调度,实现高峰期用能平稳运行。社会事业稳步推进。落实教育“双减”,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实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高到2.69个,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提高到25.3人。发布《大运河(宁波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推进天一阁博物馆南馆、河海博物馆等文化新地标前期工作。加快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项目建设,鄞州人民医院成为全市首家区(县、市)级三甲医院。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奥运会金牌数创历史新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遏重大”攻坚战,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前两年平均数分别下降26.4%和26.2%。

    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影响,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承压,面临综合成本上升、物流瓶颈制约、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问题,企业利润持续分化,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是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较大。三是民生领域短板仍然较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仍待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对待、妥善化解。

    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提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草案)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继续缩小;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能源和环境指标完成省下达的计划目标;其他计划指标按目标任务推进。

    (一)坚持精准施策、惠企助企,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打好我市政策组合拳,全年为企业减负500亿元以上。二是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制造业贷款增长1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30%,普惠小微贷款增长20%。升级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新增上市及过会企业15家。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改革政策。推进企业“最多报一次”改革。深化社会信用立法工作。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二)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打造三大科创高地

    一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甬江科创区,构建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的实验室体系,开工建设市人工智能超算中心。促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提质增效。二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登峰”“前沿引领技术2035”“重大场景应用”三大计划,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00项以上。三是积极培育创新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5000家。构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四是加快集聚创新人才。深入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行动和甬江人才工程,遴选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400个左右,新增海外工程师100名以上,新增人才资源总量9万人。

    (三)坚持存量优化、增量提升,打造全球先进智造高地

    一是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推动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力争新增1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项目200个以上。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0家。二是推进新兴产业提速发展。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倍增行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加快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发展。三是促进服务业扩容提质。实施港航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三大补短板攻坚行动。新增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2家。谋划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四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大做强“4566”乡村产业。深入实施种业强市五年行动。

    (四)坚持扩大内需、双向循环,充分挖掘内外需求潜力

    一是发挥投资关键支撑作用。开展优结构、扩投资“1+5+N”行动。实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420个、完成投资1640亿元以上。开展土地、能耗、资金保障专项行动。开工通苏嘉甬铁路、杭甬高速复线三期、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市域铁路宁慈线等项目,加快建设甬舟铁路、市域铁路宁象线等项目。推进城中村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启动省级未来社区项目49个。二是激发消费市场潜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和夜色甬城发展,开展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经济,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打造老字号品牌集聚区。实施消费提振系列行动。三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促进贸易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以订单为导向的生产与贸易一体化模式。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四是加大外资招引力度。统筹全市招商政策和要素资源,构建完善“大招商”格局。实际利用外资达35亿美元。

    (五)坚持战略牵引、提能扩级,深入实施重大战略

    一是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行动方案、“港产城文”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构建沿海疏港高速公路体系。培育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引进培育总部型航运服务主体。全面推进港口数字化改革。二是唱好杭甬“双城记”。开展数字化整体智治、科创体系共筑等八大专项行动,共同推动城市大脑互联、杭绍甬产业创新带等标志性工程。三是高水平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拓展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中东欧商品进口额增长25%,加快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四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四大”建设。出台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支持宁波国家高新区争创第二批省级高能级平台。推进甬台温高铁等项目前期,开工建设宁波西枢纽,加快建设金甬铁路等项目。出台宁波都市圈发展规划。五是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发展。实施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行动纲要,力争全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200亿元。六是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争取更多宁波元素列入成果清单。推进中意(宁波)园区核心区建设。

    (六)坚持数字赋能、激发活力,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深化数字化改革。健全数字化改革“1612”体系构架,迭代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探索“平台+大脑”的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加快数字孪生技术应用。二是强化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改革创新。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机遇,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在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油气全产业链、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取得一批制度性改革成果。三是推动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农用地整治、工业用地整治、村庄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七)坚持绿色低碳、集约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有序推动碳达峰。出台实施碳达峰“1+N+X”政策。加快建设宁海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展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绿色低碳升级行动,创建星级绿色工厂500家。打造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二是抓好能耗“双控”和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高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腾出用能空间20万吨标煤以上;启动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PM_2.5平均浓度低于2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8%以上;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90%;全域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力争全域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八)坚持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一是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先行。迭代更新“四张清单”,实施“扩中”“提低”改革,持续缩小三大差距,聚焦教育、医疗、育幼、养老等领域精准实施一批项目,加快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二是稳定就业和物价。打造“甬上乐业”2.0版,拓展灵活就业渠道,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调控和储备调节。三是完善社保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5万人以上;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户籍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四是打造优质均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配套政策,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扩容提质行动。促进教育事业提质发展,统筹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做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左右,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比例达到60%。深入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推进三甲医院服务向区(县、市)延伸,加快建设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疾病预防中心等项目。推动养老服务普及普惠,新建10个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个标准化老年食堂,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7人。大力发展文体事业,谋划打造翠屏山文旅融合区,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诗路文化带建设;办好中欧帆船赛、宁波国际赛车系列赛及第十九届亚运会宁波地区帆船帆板和沙滩排球比赛。

    (九)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防范化解重大领域风险

    一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七大机制”,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二是加强能源和粮食保供。做好迎峰度夏(冬)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保供。确保全市地方储备粮规模66.2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70.5万吨。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以上。四是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统筹推进“甬金通”数智金融场景应用建设,迭代升级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推动非法金融活动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五是坚决防范安全生产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值均下降20%,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至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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