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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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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4月10日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志君

    

    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49万件,办结112.83万件,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325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全力推动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

    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99万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犯罪案件586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665件,审结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093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06件,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466件。依法对126人免予刑事处罚,对2.74万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审结减刑假释案件8181件。

    法理情兼顾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9万件,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4.5万件。审结家事案件3.49万件,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7万件,其中欠薪案件6476件。当好贯彻实施民法典主力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用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余姚法院在一起小偷逃跑意外溺亡索赔案中判决追赶者不承担责任,江北法院确认照料孤寡老人30年的邻居获得一半遗产,奉化法院判定“好意同乘”减轻责任,用“小案例”彰显“大道理”。创设“四明”云法庭,为4万余人精准普法。

    监督支持并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507件。率先探索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行政诉讼选择管辖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达96.65%。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围绕法治政府、营商环境、平安建设等发送司法大数据报告110余份,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惩戒激励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结案件41.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50.48亿元。加大拒执打击力度,限制高消费28.84万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20人。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成银行为258个诚信履行主体授信14.28亿元。重拳整治虚假诉讼,2019年以来共查处1902件,追究刑事责任126人。在全国率先研发上线五色“诚信诉讼码”,当事人查询48万余次,5200余人受到惩戒。

    二、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高站位服务“六稳”“六保”。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司法应对,运用组合拳服务“两手硬”“两战赢”。先后组织1500余名干警参加联防联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依法从快从严审结涉疫犯罪68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房地产、旅游、教育等领域纠纷,引导各方共克时艰。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全市法院在线诉讼已成常态。

    高效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涉企案件28万余件。协同市工商联,在全市法院挂牌设立“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健全依法精准服务企业机制。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审结金融借款案件6.11万件。发挥破产审判“及时出清”和“积极拯救”功能,审结破产案件1264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776件,推动建设自贸区宁波片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中心。

    高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4万件。设立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宁波、绍兴、台州等五地市案件。审结专利和商业秘密案件6946件。提级审理市中院首例一审侵犯商业秘密案,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对窃取公司核心技术的原研发部负责人郑某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获评全省首批“五星级会客厅”。

    高质量推进美丽宁波建设。市中院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各基层法院组建专门团队,共审结案件1.31万件。与相关单位建立共联共保机制,提升对姚江源、杭州湾湿地、宁海白溪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全链条保护。审结涉大气、水、土壤污染刑事案件575件。在破坏生态刑事案件中探索“先修复再量刑”审理机制,将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纳入量刑情节。

    三、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倾力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司法成果

    创新创优移动微法院宁波品牌。为了让老百姓打官司更加便捷,宁波法院于2017年首创移动微法院,并迅速走出浙江、推向全国。2021年研发上线移动微法院“全国标准版”,各项应用数据大幅度上升,全国法院累计在线办案达600余万件,实名用户达900余万人、累计访问超21亿次,市中院已取得中国移动微法院的全部知识产权。今年初,移动微法院获评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金奖和全国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高质高效打造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宁波经验。圆满完成为期2年的改革试点任务,在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五方面创新举措。民事案件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平均审理天数较试点前缩短8天,同期结案率达99.49%,服判息诉率达91.33%,相关经验被最高法院肯定推广,在线诉讼规则被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吸纳。

    集约集成探索“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宁波方案。全国首推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改革启动5个月以来,落实“合并诉讼”1053件,化解纠纷4262起,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25.95%。上线全国首个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权证从至少15天跑4地,降为1天“零次跑”。

    走深走实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宁波实践。持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深化“一庭一品”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意见和考评标准,全面推进新时代宁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建成2364个“共享法庭”,覆盖95%的镇街和75%的村社,特设“共享法庭”101个,将司法服务触角向最基层延伸。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奋力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创建“三学三比”党建品牌,定期评选“锋领甬法”先锋榜、“最美甬法人”。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法院队伍作风形象明显提升,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大力提升能力素养。持续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抓好干部能力素质培育。创设“破案故事汇”,成立青工委,加强年轻干警培养。与10所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优势互补。开展“健康甬法人”系列活动,成立“甬法合唱团”,建成市中院院史文化馆,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教育、凝聚、规制和激励功能。

    从严推进清廉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基层法院实现司法巡查全覆盖,与驻院纪检组构建“1+6”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监管闭环。出台正风肃纪“五个一律”规定,规范干警家属任职回避和离任人员从业监督,全面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项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6次。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新自动履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办结代表建议49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164人次,10名法官接受履职评议。创设“宁波中院代表委员联络云平台”,组织“千名代表委员走进人民法庭”活动。

    认真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开展民主协商,办结政协委员提案47件。定期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召开法检联席会议,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聘任特约监督员180名,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持续深化阳光司法。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2177名,参审案件11万余件。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评点裁判文书”活动,出台《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实施意见》并开展专项督查。开展“万企评法院”活动、举办“对话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公开裁判文书80余万份,直播庭审9万余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46次,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位居全国前列。市中院微公号连续四年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唯实惟先,全面推进新时代宁波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努力确保政治忠诚更加坚定。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组织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积极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强化服务保障,努力确保护航发展更加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能力水平。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着力除险保安,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设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

    三要强化人民至上,努力确保司法公信更加彰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树牢“案件全生命周期”理念,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完善案件质量管控体系,一体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始终对虚假诉讼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要强化数字赋能,努力确保改革创新更加深化。加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持续推进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充分发挥在线诉讼研究院作用,深度利用司法大数据推进数助决策,打造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数字法治标志性成果。全面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优做强“四明”云法庭普法品牌,加快推进“共享法庭”建设。

    五要强化队伍建设,努力确保作风素能更加过硬。推进干部能力变革,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铁军。大力实施审判精品工程,培育审判人才梯队,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持续深化“三学三比”,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涵养“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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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