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邬海峰)“去年第四季度申请纳入县定点医保机构的有10家,通过的只有4家。全程公开透明,牢牢把住了‘清廉医保’的‘控制阀’。”日前,记者从宁海县医疗保障局获悉,通过深耕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兜牢民生底线,宁海“清廉医保”建设不断深化,成效明显。 深耕制度建设,近年来,宁海县医保局以“清廉医保”建设为抓手,围绕规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资产管理权、事权、医保服务监管权等五方面,总结提炼“医保局小微权力清单38条”,并结合科室职能,梳理出22个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廉政警示“三色图”,切实守牢医保基金管理关口。 强化日常监督,该县医保局坚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专家评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持续完善日常稽核检查方法,不断提高医保基金检查实效。2021年以来,该县医保局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4家,追缴医保基金损失147.59万元,处理各类投诉举报2起,追回医保资金7.29万元,不断织牢医保基金“安全网”。 “参保人周某,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公立医院就医,多次刻意隐瞒受伤原因,套取医保基金,后经我们深入调查,发现周某存在骗取医保行为,共刷卡支付医保基金17万余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该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兜牢民生底线,自宁海县纪委监委把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列入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以来,县纪委监委督促该县医保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完善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对困难群众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其他组织救(捐)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在5万元以上的,要求该县医保局全部予以化解,确保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率达100%。2021年,该县医保局共帮助60名困难群众化解高额医疗费用,实现困难群众个人自付费用5万元以上对象清零,涉及金额13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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