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吉晶 在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5日,宁波市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这是宁波在全国的又一创举。 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宁波市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由全市农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社团、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专业从事农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构等自愿组成,其宗旨是强化会员单位与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及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为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依法规范维权开辟一条路径。 去年8月,市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专案组历时4个月,一举铲除“甬优”系列稻种非法生产经营产业链,切实维护了“甬优”杂交水稻制种企业的合法权益。成立宁波市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无疑会对类似上述案件的侵犯种业知识产权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粮食安全的基础。目前,我国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中,70%以上是保护品种,良种对我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5%。没有严格的品种保护,就没有良种创新的好成果和连年丰收的好局面。充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既是服务种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种业创新、推进种业振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从这一点来说,宁波市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成立,具有很强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现代种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导项目来抓,强化政策扶持、创新育种机制、培育种业龙头、加强基地建设,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企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培育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品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甬优”稻种知识产权案件的发生,折射出宁波地方良种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正在不断提升,也暴露出农业新品种知识产权面临流失的风险。 当下,宁波正抢抓机遇,出台种业行动计划,明确种业发展方向,朝着种业强市的建设目标迈进。在这一大背景下,如何避免发生上述类似侵权案件,更好地保护宁波种业知识产权,成为一个新课题。 农业知识产权专业性强,被侵权后调查取证复杂,目前仍缺乏有效的维权机制。因此,依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需要各方协同联动,共同构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成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应立足于各自职责,强化横向合作,依法加大种业品种保护和执法力度,为种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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