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景)君御星座10多户业主将楼道公共厕所占为己用,近一个月过去,虽然相关部门已介入,但该问题依然未得到整治。 4月6日上午,编号为“153129”的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江北区世贸君御星座公寓3幢3楼和7楼一些业主私自将公共厕所占为己用,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危害到其他住户。 次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公寓的3幢从2楼到7楼共12户业主家,每家隔壁都建有公厕,其中10户业主已通过施工将公厕“吞并”,剩余2户业主暂未动工。世贸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张贴《施工整改通知单》并将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而其他幢也存在此类情况,但没有该幢严重。 之后,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于4月19日回复表示,“经向物业了解,物业已张贴了《施工整改通知单》,明确要求业主于4月8日前恢复原样,但涉事业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物业已向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和开发商进行报备。公共区域卫生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您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业主权益。” 时隔近一个月,记者于5月5日回访时看到,现场未得到任何整治。 在3楼314室,记者看到该业主已将房屋隔成上下两层,建好水泥楼梯,而包进去的公厕位于楼梯斜下方,墙壁能看到明显的拆除痕迹。而在5楼514室,记者看到该业主家中的施工进度较快,已将公厕门封住并改造成私人卫生间,目前已涂好蓝色的防水材料。 记者转了一圈,发现当初10多户涉事业主中,仅有个别业主家中暂时停工,多数业主仍在继续施工。 对此,江北区住建局表示,庄桥街道房管所已委托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房屋情况进行查勘,发现拆除部位墙体采用蒸压加气块砌筑,为非承重墙体,不涉及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故将情况转给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而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二条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十四条规定: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该情况不在该局受理范围内。 江北区庄桥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街道已尽力协调,但两个相关部门均认为不在其受理范围内,目前暂未取得实质进展。 对此,有业主提出质疑:将公厕空间占为己有,该问题一目了然,为什么到了相关部门就变成不在职权范围了呢? 这一问题何时能得到解决?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发现身边问题,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留言 3、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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