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滨 5月10日,北京房山警方通报一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案例(5月10日《新京报》);5月11日,河北承德市、三河市通报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5月11日《潇湘晨报》);5月12日,河南许昌发布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5月11日“文明许昌”微博)……近来,各地执法、司法机关相继出“重拳”,坚持用法律武器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从通报的案例情况看,有的属于妨害传染病防治,比如接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通知后,仍乘坐动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跨省回家,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有的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比如编造虚假涉疫信息并在微信群发布,导致该消息在网络迅速扩散,造成群众恐慌;有的属于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比如经多次提醒后仍不配合、违规外出、不采取防控措施、拒绝核酸检测,等等。这些行为尽管表现各有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那就是违反了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谓害人又害己。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坚持依法防控,除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外,关键还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既决定防控秩序,更关乎公共安全,是不能踩的底线、不能越的红线。针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司法机关迅速行动,依法惩处相关人员,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件,释放出“让铁律发力、让铁规生威”的强烈信号,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和很好的震慑效果。 疫情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城市的有序运转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从作出防控部署到落实防控措施,从实施隔离管控到组织核酸检测,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依法、依规进行,疏忽不得、大意不得。只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才能使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有效开展,才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这场持久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防控疫情,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每一个人的个体行为必须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这个大局,知法、尊法、守法更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主动报告涉疫行程,还是配合做好调查、检验工作,无论是主动提供有关情况,还是落实管控、治疗措施,人人都应理解和支持,确保不发生任何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在节约社会成本、提高工作成效中,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强屏障。 用法律武器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既是为了大局,也是为了每个个体。对个人而言,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只是一种强力约束,更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