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在保护自然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自然界各个物种之间、生物与周围环境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要拯救珍稀濒危物种,不仅要对所涉及物种的野生种群进行重点保护,而且还要保护其栖息地。或者说,需要对物种所在的整个生态系统进行有效保护。由此,“生物多样性”这一概念应运而生。 在《保护生物学》一书中,专家学者给“生物多样性”所下的定义为:“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以及它们与其生存环境形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 2000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2021年10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视频讲话中指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陈朝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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