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景 陈冬冬)随着家庭拥有车辆的增多以及停车位价格的走高,一种能停两辆车、价格又比两个车位便宜的子母车位悄然受到追捧。然而,子母车位的产权有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网友李女士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在海曙尚悦府小区购买了一个子母车位,花费32万余元,比普通车位贵10几万元。销售人员承诺这种车位可停两辆车,但现在车位产权证只能做成普通车位,面积超出部分只能认定为空地。 据了解,子母车位是一种销售用语,指在一个停车位中可以前后停放一大一小两部汽车的停车位。 记者联系了网友李女士,得知尚悦府小区去年10月交付,她的子母车位购于2020年10月份。因为家里有两辆车,所以需要买两个停车位,而当时普通停车位价格是22万元左右,于是销售人员向她推荐了这种子母车位,说可以停放两辆车,价格便宜10余万元,听上去很美好。 记者在尚悦府小区1期地下车库,看到李女士的停车位确实很长,长度约有10米,差不多有两个普通停车位大小,足够停放两辆车。而地下车库内类似汽车位还有十几个。 记者查看了李女士的《车位买卖合同》,合同标注为“汽车库”,但面积仅为13.2平方米。 一名尚悦府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车位产权登记面积与标准车位面积相当,但实际使用面积有所增加,故该车位价格比标准车位要高。 记者从海曙区住建局了解到,尚悦府车位审批时间较早,最高售价分为两种,一种每个25万元,另一种每个35万元,价格经宁波市物价局审批。 不过,记者从海曙区资规局了解到,根据审批图纸,该车位面积仅为普通停车位大小,实际超出部分为空地。 李女士说,记者介入后,开发商——宁波保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位客服经理主动联系了她,不过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可能会再度进行协商。 李女士告诉记者,根据购买合同第25条和附件第13条约定,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用途建设车位并出售,如果业主对停车位面积、价格提出异议,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款。但这一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并未标明买受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李女士希望开发商收回车位并退款。而开发商认为,车位备案价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定价合理手续合法,不存在任何问题,况且退款会给公司造成资金损失,故只愿给李女士减免一些物业费作为补偿。 对此,浙江高帆律师事务所的王佳丽律师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附图及相关规划图纸等可以看出,正常使用该车位需要利用规划标准车位和防火分区之间的连接地带,权属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若业主购买时希望以子母车位的形式进行使用,后续因非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实现该目的,可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为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李女士正当权益能否得到保证?子母车位销售如何规范?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发现身边问题,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留言 3、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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