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明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家住海曙的龚某、方某为了美化自己小院,跑到附近山上挖取杜鹃花等野生植株,因此受到法律制裁。他们为了一己美丽,付出自由代价,实在是得不偿失。这也告诉我们,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也不能采。 当下正是山花烂漫之时,许多人会选择出游赏花。但是有的人把大自然当成自己后花园,随意采折花木,也有的挖掘花草,留下一地“鸡毛”。这种乱采野花行为,说到底是一种自私行为,只顾自己享受,不顾他人感受;只管自己赏花,让别人无花可赏。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爱花赏花,应当用眼用心,切勿动手占为己有。如果需要用花装饰生活,可以选择购买那些花圃种植花卉,而不能乱采乱挖野花。如此,既能有效保护野生植物,也能维护良好生活环境。如果一不小心损害珍贵花木,还可能像龚某、方某那样触犯法律。当然即使普通草木,也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一样需要我们用心爱护。 野花其实并不“野”,并不属于某个个体,而是属于每一个人,每个游客都有权利欣赏。乱采野花,影响的是他人欣赏美景,映射的是自己不文明行为。 自然之美,在于花的美丽,也在于人的文明。大自然的花花草草、美丽景观,需要靠大家共同维护。文明赏花,才是真的爱花,才是真懂得美的真谛。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生活环境,理应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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