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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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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22位老人被骗300多万

法官:“熟人”借款也要多加谨慎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姚法)如果有人告诉你,手上的钱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借出去;如果向你借钱的还是“熟人”,你是不是更加不会防备?昨天,余姚法院通报一起诈骗案,受害人均是余姚60岁至70岁的老年人,22人总计被骗300多万元。

    李某自2008年起,在余姚一涉老机构任职,主要教老年人舞蹈,在同事、学生间的口碑良好。大家不知道的是,表面生活健康的李某已经沉迷网络赌博。越陷越深的李某在花光所有积蓄后,为筹集更多赌资,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学员。

    此后,李某借口外贸公司资金周转、新房装修、店面续租等,向老年学员借款,并保证几个月就能还款。出于信任,部分老人同意了李某的借款请求,甚至有些都没有要求李某出具借条。

    初期,李某还会支付利息,因此老人们对李某的说辞也没有产生怀疑。2019年12月,李某突然失踪,老人纷纷向机构打听李某的去向。此时,老人们才发现李某已负债累累,而其所说的借款理由多为捏造。

    据了解,被骗的22位老人年龄最大的已有78岁,借款金额最高的达185万元。

    2020年6月,公安机关在浙江诸暨抓获李某。

    近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查明,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外贸公司资金周转、房子装修、塑料城店面到期等理由借款,骗取22名被害人314万元,并将大部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给被害人。

    “本案中,被告人作为涉老机构的教师,利用与老年学员之间的特别关联,通过嘘寒问暖、博取同情等手段,使老年人放松警惕,骗取他们的血汗钱、养老钱,对他们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法官提醒,这种“借款型”诈骗,通过借款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实际上对借来的款项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间借款人还出具借条并偿还部分利息,迷惑性较大。老年人有存款积蓄,且防范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面对此类诈骗,老年人在借钱时,应当多询问一下借款用途,多了解一下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子女也应当多关心老人,对老人的日常生活、资金往来多问一句,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识骗能力,守护好父母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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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