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才国 据前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余姚交警部门通报了一起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个不理智的行为与开“斗气车”有关。 这是一个疯狂地开“斗气车”的“路怒症”者。故意遮挡号牌、7公里连闯6个红灯……所不同的是,王某某不是跟他人开车“斗气”,而是因为家庭琐事斗气。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实属侥幸。 “斗气开车”,斗的不仅是“气”,更是“法”,挑战的是法律权威,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此绝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发现一起“顶格”处罚一起。 生活中不如意事常有,旅途中各种矛盾也会随时发生,“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别一碰到烦心事,受到丁点委屈,就“怒气值”爆表,甚至不惜以身试法用开“斗气车”来发泄。别车、超速、闯红灯等“斗气”开车行为,危害性极大,其结果都会害人害己,从来没有赢家。 爹娘倚门望,盼儿平安归。平安出行是每个人最朴素的愿望,让我们远离“路怒症”,不开“斗气车”,文明出行。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