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成良田)昨日,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 《通知》指出,我市自实施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实际成效较好。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省内外疫情形势也持续向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对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地可加密检测频次。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市外来甬返甬人员应提供抵甬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知》要求,优化采样点位设置,全面总结前期常态化核酸检测开展情况,在社区、零售药店、重点公共场所等地合理设置采样点,按照步行15分钟到达采样点、排队等候不超过20分钟的要求,完善主城区“1520核酸采样服务圈”。加快推广移动式核酸采样小屋,做好应急采购、投放使用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在强化核酸检测工作方面,各地应按要求推进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加快核酸检测设备配置,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区域核酸检测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做好样本收集、转运检测、医废处置、物资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核酸样本“红、黄、蓝”三色标识分类检测管理,做好采样队伍关心关爱,为常态化核酸检测可持续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要加强场所扫码核验和技术保障。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分行业分层级增强赋码、验码严谨性,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重点场所“场所码”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验尽验,严格执行进出重点场所核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制度,切实守牢“小门”。公安、市大数据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扫码核验规则调整后的技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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