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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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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结是推动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石

    

    

    王道勇 

    

    在社会关系上处于社会团结状态,将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石。

    从实现主体来看,社会团结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必备要件。马克思指出,凡是把人的发展作为目的的社会,就是“崇高的”;反之,为了某种纯粹的外在目的而牺牲人的发展的社会,就是“鄙俗的”。从根本属性看,我国将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是依靠最广大人民的努力奋斗、由最广大人民共同享有的共同富裕,其主体具有最为广泛的人民性: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均贫富”等理念,不同于一些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绝对平均主义,不同于一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不同于一些西方的“福利国家”。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是一个“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的过程,也是后富群体奋起直追的过程,还是一个先富群体进一步健康发展壮大的过程。在这一长时段的历史进程中,各个社会群体将在经济社会关系上长期频繁互动并相互调适融合,只有形成并维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的社会团结状态,才能出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

    从实现途径来看,社会团结对推动共同富裕至关重要。共同富裕的扎实推动主要通过深化改革来呈现。根据改革过程中利益损益的不同,可以将改革划分为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

    增量改革是指在不触动现有利益结构及其制度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在新领域创造增量来实现社会总福祉的最大化。这种改革以“皆大欢喜”为主要表征,改革阻力相对较少。但是增量改革推进至某个特定的阶段,长期累积下来就有可能形成新的,甚至是固化的既得利益格局,成为妨碍进一步改革的主要阻力,为此必须进行第二种改革即存量改革。

    存量改革是指通过打破利益固化、进行利益协商、实现利益让渡和利益置换等过程对现有的存量利益进行再配置,最终使利益配置结构更合理,社会总福祉能够持续增加。这种改革在一些环节带有“几家欢喜几家忧”特征,改革阻力相对较大。但从长远看,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研究共同富裕实现途径问题时首次提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上述增量改革中,如果无法形成“勤劳致富”“团结奋斗”等社会共识,经济社会发展就会丧失活力,改革也就丧失基础性动力。在上述存量改革中,如果各社会群体没有对打破利益固化状态达成共识、没有形成利益协商的氛围、没有形成利益让渡的心理预期,改革推进也必然困难重重。可见,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社会团结状态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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