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国 据《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海曙公安分局于5月30日开出了全市第一份《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告诫书》。这是专门针对监护人未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而出具的法律责任告诫书。 大量现实反复证明,孩子品性发生问题,都有一个共性原因,与家庭教育缺失直接相关。而家庭教育的缺失,就是父母监护责任的缺失。作为监护人,每一个父母都应承担教育子女的第一责任,且要“依法带娃”,做一个合格的父母。 现实中,一些父母认为孩子成绩好就是教育成功,自己就是合格父母。或者,为孩子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就是合格父母。其实,合格父母的衡量标准,不是单一的孩子成绩好,考上重点大学,也不是为孩子创造多么优越的物质条件,而是让孩子成为拥有健全人格、健康心理的人。 不管是孩子品性发生问题(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还是孩子娇生惯养,缺乏独立能力,成为始终“长不大”的孩子,抑或是对人对事冷漠,没有责任心,凡此种种,追本溯源都是人格不健全、心理不健康导致的“病症”。 父母“依法带娃”,首要是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其次要多学习怎样教育孩子。试想,父母要么不管孩子,要么动不动就棍棒教育,自己先违法,还有资格带好孩子吗?父母的言行是孩子的参照物,是一条家庭教育的真理。这次海曙通过《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告诫书》督促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仅是对当事人父母的警醒,也提醒每一个为人父母者,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依法带娃”。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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