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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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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2年4月13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准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坚持政府引领、市场导向,坚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以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产业结构转型、能源结构调整为主要路径,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生活全面推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省下达目标;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2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700万立方米左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25年基础上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80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左右,森林蓄积量增加到3500万立方米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整体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现代化美丽宁波新局面。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变革

    (一)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的协调衔接。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深度融入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将碳达峰碳中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杭甬“双城记”、甬舟一体化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立足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发挥比较优势,高水平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走出区域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新道路。

    (三)深度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整体架构,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碳汇生态工程。坚持把降碳作为重点战略方向,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集成性,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一)有序推动工业低碳转型。科学编制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高碳低效行业全面转型升级。实施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等优势制造业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清洁化、低碳化改造。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综合治理,推进制造业淘汰落后攻坚行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

    (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行业。做强绿色石化、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优势制造业,做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提升纺织服装、家电、文体用品等传统产业,布局储能、氢能、人工智能、深海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壮大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创新设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钢铁、石化、化纤、印染、铸造、建材等行业产能管控。对项目全面梳理,严格把关“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

    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强化能耗双控管理。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用能预算管理,建立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与能耗双控联动机制。推广节能全流程综合服务模式。

    (二)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规模。严控新上用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谋划建设燃气发电项目,适当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推进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三)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推进“光伏+”专项行动,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兼顾发展陆上分散式风电,实施“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合理利用生物质能,统筹规划氢能产业布局,推动氢能发展和产业示范。积极推进海岛清洁电源项目。

    (四)全面推进节能增效。开展石化、钢铁、火电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实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标全覆盖。实施重点石化园区整体能效评价,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系统节能诊断和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强化能源监测预警和运行分析。

    (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特高压交流环网落地建设,打造主网坚强、配网一流、多元融合、高效互动的高弹性电力网架,推进电网智慧化建设,加强重点输电线路智能化改造,优化布局网架基础设施;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多能互补,构建大规模可中断负荷资源池,提升调峰能力,打造大规模柔性可中断负荷控制系统。

    五、推进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一)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持续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点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和海河联运。推动道路货运转型升级,引导货车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发展。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慢行交通,加快建设轨道交通网络,持续构建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二)发展清洁高效运输装备。优化交通运输装备结构,加大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应用,逐步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化比例。加快氢燃料电池动力车辆推广应用,鼓励氢能车辆试点应用。鼓励老旧车船提前淘汰,限制高排放车辆通行。

    (三)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以“绿色交通”为引领,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积极推动节能型材料、低噪声路面等创新技术应用,重点推进低碳枢纽设施建设。加快电池充(换)点设施建设,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和利用率,大力推进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布局建设。

    六、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一)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提高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行动建立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低碳示范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结构应用比例,推进装配式装修与装配式结构深度融合。深化建筑领域数字化改革,实施建筑领域碳排放全生命周期在线监测和评估。

    (二)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完善既有建筑能源统计体系,分类制定并全面落实能耗定(限)额政策。开展既有建筑能源审计、综合能效诊断及低成本调适运营管理,对超定(限)额的建筑实行重点能源监察、惩罚性电价及限期改造。健全既有建筑改造标准体系,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和产品,制定绿色建材采购指南。

    (三)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不断提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量。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行动,稳步推进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因地制宜推进热泵、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实施光伏、水源热泵示范工程。

    七、促进农业低碳化转型

    (一)降低农业化石能源消费。建立高排放农机淘汰退出机制,推进农机标准化、规模化和复式联合作业。坚持和深化海洋渔船功率、数量双控制度,严格捕捞渔船源头准入,推进高危渔船减船转产,合理控制捕捞作业强度。

    (二)促进农业绿色提质增效。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养殖场,推动畜禽养殖低投入、低排放、高效益集约转型升级,推进规模养殖场提质增效。推动农业设施电气化改造,发展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农业园区零碳排放。

    八、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

    (一)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应用技术攻关,加快节能降碳等技术研发与应用,聚焦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创新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引领,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交叉融合发展。

    (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打造各类绿色技术应用转化平台,建立健全公共创新服务机制,加强低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培育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

    (三)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支持能源、环境等相关学科建设。加强技术转化人才培养,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积极引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团队。

    九、稳步提升碳汇能力

    (一)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严守陆域生态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和引导生态控制区,强化监测监管执法。探索差别化区域开发管理政策,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稳定森林、湿地、耕地、海洋固碳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稳步提升农林碳汇。大力推进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和增汇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持续提升生态农业碳汇。严格落实林长制,推进科学绿化,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实施省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森林城市群规划,提升森林质量,推进近自然森林抚育示范。

    (三)增强湿地海洋固碳能力。严格湿地保护管理,实施湿地恢复、污染控制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巩固和强化湿地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注重陆海统筹,着力恢复近岸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大力提升海洋碳汇,探索海洋碳汇核算,推动海洋碳汇资源市场化交易,提升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水平。

    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强化低碳生活理念。大力实施绿色低碳教育行动、绿色低碳宣传行动、绿色低碳展览展示行动、低碳数字化平台应用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宣传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系列活动、绿色产品推广行动、绿色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城镇生活垃圾零增长,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利用率。推进过度包装治理,引导包装绿色化、减量化。

    (三)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加快完善碳标签、碳足迹等制度,推广碳积分等创新性碳普惠产品。推动建设基于全省平台的碳普惠数字化应用场景,将碳积分、碳账户纳入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绿色餐饮、全民义务植树等项目,探索建立和完善商业激励机制,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十一、完善政策法规和财政金融体系

    (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地方法规规章制定工作。建立健全碳排放准入体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大力普及推广绿色产品标识、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认证。

    (二)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求。构建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对科技研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强化资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阶梯收费制度运用。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绿色金融体系,科学有序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探索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纳入质押担保范围。加强绿色产业上市企业储备,鼓励和支持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十二、推进绿色发展机制建设

    (一)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进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探索将碳汇纳入区域横向生态补偿范畴。完善市场化机制配套制度建设,对接协调绿色交易权属与相关目标指标。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综合服务。

    (二)建立绿色生产、消费和贸易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制度框架,全面推进生产和消费方式绿色化转型。激励全社会采购绿色产品,明确招商引资绿色项目名录,建立低碳高效产业项目落地快速通道,形成切实有效与绿色准入标准相挂钩的综合保障机制。加快完善绿色贸易体系,严格控制“两高”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积极研究应对国际碳减排机制贸易规则。

    (三)推进多层级多领域低(零)碳试点示范。积极推进低碳试点县和低(零)碳街道(镇乡)、村(社区)试点示范建设,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碳汇等重点领域示范,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碳中和宁波发展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十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谋划、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实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绩效考评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按规定对成效明显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区域交流合作,鼓励开展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合作研究、培训考察、交流研讨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专业智库机构建设,加快引进绿色低碳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团队。加强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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