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展新)14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宁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要支撑。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大力度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会议对下步工作强调了四方面要求: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各级党委(党组)履行领导职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要坚持系统推进。统筹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数字政府系统建设,抓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整体合力。三要突出法治为民。坚持问题导向、便民导向,在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扩大优质法律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精准发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四要确保廉洁高效。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引导政府工作人员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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