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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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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行政执法“大盖帽”——

宁波“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开始破题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霍卫国

    

    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缺位……针对这些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执法“难点”“痛点”,宁波积极参与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变基层执法“九龙治水”为“攥指成拳”。

    

    

    

    破解体制性难题

    

    

    海曙区鼓楼步行街是远近有名的“美食一条街”,吴小磊是这里的早期经营户之一,今年是他在街上开设餐饮店的第17个年头。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两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走进了吴小磊的餐饮店,对店里的液化气瓶、燃气管道、消防设施、垃圾分类等50余个检查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半小时后,执法队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模块平台上,勾选完成该店当日的“综合查一次”任务。

    “前几年开店,三天两头有不同的监管部门来检查,不管有没有问题,我都要一遍遍地重复介绍情况,同时心里犯嘀咕,担心被店里的顾客误解。”吴小磊说,如今,执法队员上门时,对照清单逐项检查,一次性提出问题,比过去省时省心多了。

    吴小磊感觉到的这种变化,源自当前正在我市推行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查一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一环。

    “当前综合执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体制性问题,基层‘看得见、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看不见’;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今年1月30日,经中央批复同意,浙江成为全国唯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省级试点。3月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就行政执法改革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作出部署。我市激流勇进,于今年4月出台《宁波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到今年8月底前,我市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50%以上;“大综合一体化”数字执法平台全面运行。到今年底,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方位的执法监管协同体系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执法扰企扰民大幅减少、违法现象持续下降、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更多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改革全面推进

    

    

    “车库里的麻将馆被清理,终于恢复宁静了!”连日来,鄞州区福明街道和城社区余隘人家小区的有车一族奔走相告,对小区环境整治效果表示满意。

    余隘人家小区是征迁安置型小区,有居民1700余户,小区里的老年人喜欢聚在一起聊天、打麻将。之前受疫情影响,小区老年活动室被关停。大约在3个月前,有10多名老年人把自家桌椅搬到地下车库的公共空间,开设了一家“地下麻将馆”。老人们私拉电线,围观聚集,存在安全和防疫隐患,还有人在车库里随处小便,地下车库的环境卫生一时变得脏乱不堪,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均无功而返。

    上个月底,福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社区时得知这一情况,立即携同公安部门、小区物业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经过两个小时的集中整治、沟通教育,这家困扰周

    

    边居民许久的“地下麻将馆”终于被“端”掉了。

    这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一个案例。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张清单管职责”。全面认领省、市编制的监管和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镇乡执法清单,形成“1+3”全覆盖的执法事项管理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厘清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以日常巡查为主的监管(固定监管对象的定向检查除外),主要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制定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定向检查等其他监管工作,由原业务主管部门承担。建立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监管事项评估,编制更新地方监管事项,消除监管盲区,明确监管主体,根治“三不管”现象。

    “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坚持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市本级构建“1+8”行政执法体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监督等8个部门)。各区(县、市)整合“1+8”部门执法力量进行集中办公;坚持执法层级下移,市本级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除实行垂直管理的执法领域外,原则上实行以区(县、市)为主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推动“1+8”部门执法力量向街道(乡镇)集中下沉,确保85%以上的执法力量在区(县、市),街道(乡镇)执法力量占全市总量的75%以上,形成“金字塔型”行政执法结构。

    “一个网格管巡查”。结合全市“基层治理提升年”行动,从体制、机制、力量上探索下沉执法力量全面整合、统一执法。按照基层治理网格划分原则,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实现“编组运作、一组多格”实体化运作,夯实基层基础。执法队员和辅助人员在下沉街道(乡镇)的基础上编入村(社区)大网格,形成网格化、清单化、常态化“三化融合”的执法勤务模式,切实履行好常态化执法巡查、普法劝阻、执法取证、简易程序执法、基层“吹哨”等职责,并协同做好应急处置、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乡镇)”。目前,监管执法网格实体化运作正在江北区慈城镇和鄞州区福明街道、云龙镇开展,未来将及时总结逐步推广。

    此外,还将实现“一个平台管运行”“一个中心管指挥”。市本级依托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区(县、市)依托社会治理中心加挂综合指挥中心牌子,街道(乡镇)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构建三级执法指挥中心。深入融合PDA数字化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单兵、指挥车、视频探头、无人机等,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协同指挥,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镇三级执法指挥体系。

    

    闯出一条新路

    

    

    精简行政执法“大盖帽”,提升执法效率,既事关民生,也牵涉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的变革,当久久为功。

    记者了解到,自“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督查,着力构建上下协调、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各项改革举措正在我市上下大力推行。

    体制变革进一步深化。坚持分类示范、分类推进,更大力度精简执法队伍,特别是积极实施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6月底,各区(县、市)将完成特大型街道(乡镇)和部分区域特色街道(乡镇)的赋权,在已赋权11个街道(乡镇)的基础上,全市再增加56个。“54个特大型街道(乡镇)+N个不同区域特色街道(乡镇)”通过赋权模式以街道(镇乡)名义执法;8月底前,全域展示街道(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成效。

    持续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坚持执法层级下移,从体制、机制、力量上探索下沉执法力量全面整合、统一执法,确保执法力量覆盖到村(社区)大网格,实现执法在基层网格实体化运作。

    持续推进执法监管服务一体化。通过数字化改革,做到服务监管执法一体化、各部门各层级监管执法一体化、监管执法与基层治理平台一体化。以非现场监管执法为着力点,整合一批同类型监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为多跨实时智能监管系统,解决系统碎片化问题;推广一批典型的应用场景,迭代升级为全市共享的智能监管应用场景,解决重复建设的问题;优化一批在线应用的监管系统,迭代升级为实用、好用、管用的实时智能监管系统,解决数字赋能的问题。大力推广集指挥协同、智能巡查、执法办案、证据共享于一体的PDA数字化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全程网办。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既是一场自我革命,也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未来,我们将按照‘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基层治理提升年’行动,突出党建统领、整体统筹、数字赋能、示范引领,以更高要求打造高效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系,打响相关平台整合难的‘阵地战’、业务标准统一难的‘升级战’、执法界面划清难的‘拉锯战’,力推数字化改革赋能数字执法监管应用,闯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子来。”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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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