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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犬现场演示从快递堆中找出毒品。(郑蒙永 摄) ◀相关毒品知识介绍宣传板。(王晓峰 摄) 题饰:新型毒品样品。(王晓峰 摄) |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奕超超 郑蒙永 昨天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记者从我市禁毒部门获悉,宁波禁毒斗争形势呈现“一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即:本地籍戒断三年未复吸人数持续上升,现有吸毒人数逐年递减,新发现吸毒人数同比下降。社会面持续保持稳定态势。 但亟待引起重视的是,受国内外毒品犯罪形势影响,毒情又有了新的变化——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就隐藏在我们身边。最近两年,宁波多起“首次破获”就揭示了这一点:以前只闻其名难见其身的新型毒品,如今已距离我们如此之近,加强打击与治理迫在眉睫。 多个“首破”背后 新型毒品已近在眼前 从2010年开始,第三代新型毒品在我国出现。2018年6月,奉化公安侦破的一起吸贩“蓝精灵”新型毒品案,可以说是宁波较早查获的此类案件。近几年来,打着电子烟、减肥药等各种幌子的新型毒品时有出现,一些不知情者就掉入了毒网。“首次破获”的案件也多了起来。 去年11月,慈溪公安通报了宁波首起与“网红”减肥药有关的新型毒品案件。警方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抓获涉案嫌疑人42名,查获涉案减肥药丸10万余包、300余公斤,同时关闭涉案电商平台一个。 去年4月初,民警在日常治安排查中,发现一名张姓女子尿检呈阳性。但该女子坚称自己并没有吸毒,只是吃了一款外国某品牌的“网红”减肥产品。 没有“吸毒”,尿检却呈阳性,那么问题很可能就出在那款减肥产品上。后经第三方专业检测,涉案的减肥产品以外国进口处方药为幌子,实际添加芬特明、咖啡因等管制精神药品。之所以能起到一定的减肥效果,是因为这些管制精神药品致人食欲降低、体重下降。但与它们的副作用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后来经过警方层层溯源,于当年7月在外省抓获该减肥产品的国内一级代理商牛某。据他交代,她也是通过一个外国留学朋友了解到该“减肥药”有较好的效果,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来服用,发现确有一定效果后就做起了代理商,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随后,慈溪公安抽调精干警力奔赴各省实施抓捕,持续近两个月。至当年9月中旬,警方一举将涉案成员全部抓获归案。至此,一个销售管制精神药品“减肥药”的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 还有涉及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去年8月,奉化公安对外通报:破获全省首起涉电子烟的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案件。同月,余姚公安也通报了一起类似的涉毒案件,而这也是宁波破获的第二起涉电子烟新型毒品案。 两起案件极为相似,均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会“上头”的电子烟,而且广告语中还不断提及“合法上头”“合法飞行”……在奉化的那起案件中,是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了线索,然后顺藤摸瓜,在海曙、鄞州等地抓获两名嫌疑人;在余姚案件中,是一名戒毒者看了“广告”购买的,后又担心万一是毒品,戒毒就前功尽弃了,于是向派出所“投案自首”,后贩卖者被擒。 其实,这些涉案电子烟的烟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这是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比大麻毒品更容易上瘾,因其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检测,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目前在国内滥用案例急剧增加,危害日益凸显。去年7月1日起,它就被正式列入管制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因而属于新型毒品范畴。 “这些案件的背后,涉及的都是受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说明新型毒品就隐藏在我们身边,一定要引起重视及警惕。”禁毒民警说,不少商家法律意识淡薄,在不知道产品成分的情况下,看到好赚钱就跟着卖,殊不知这样做后果很严重。不管有意还是无心,贩毒都是重罪。 而对于买家来说,同样会被坑惨。听风就是雨的后果,盲吃药物、乱用来源不明的带毒减肥产品,不仅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还容易烙上“吸毒史”,对今后的生活、工作、出行等造成重大影响。 新型毒品有新特点 网络寄递成重要形式 随着我国禁毒预防教育的普及,大众对毒品的认知与警惕有了提高,尤其是对传统毒品如海洛因、合成毒品如冰毒等都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对于极具欺骗性的第三代毒品,也就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有些警惕性不够强的人就会中招。 “新精神活性物质,最大的危害性表现在其传播过程中往往被伪装为无害、无成瘾性,造成其接触者尤其是部分青少年丧失警惕,不以毒品为毒品。上面涉及的电子烟、减肥药案例就很好说明了其‘隐蔽性、欺骗性’的特点。”禁毒民警说,与全国、全省情况一样,我市毒品种类迅速更迭,呈现出“一代”“二代”毒品与“三代”毒品叠加并存的现状。除了传统的海洛因、冰毒之外,近年来我市还发现了γ-羟基丁酸(“催情液”)、芬特明(“减肥药”)、氟胺酮、丁丙诺非、赛洛星、地佐辛等新精神活性物质。 那么什么是新精神活性物质呢?其实,它就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或全新设计和筛选而获得的毒品类似物。其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作用,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屡有发生。 除了这些固有的特点外,围绕新型毒品的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趋势,使得打击与治理工作的难度加大。 自制毒品。前些天,海曙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涉新型毒品案件。去年8月,计算机系毕业的郭某开始沉迷网络,并在上面学到了制造“神仙水”的方法。“神仙水”就是一种新型毒品,内含国家管制的精麻类药品——γ-羟基丁酸,服用一定剂量就能让人陷入昏迷并暂时失忆,常被不法分子用作迷奸药。郭某鬼迷心窍,从网络上买来各种原材料,并按教程进行调制,结果就犯事了,他还未来得及试验自制“神仙水”的威力,就东窗事发。涉案的“神仙水”有3瓶,共计661.3克。最终,海曙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快递运“毒”。这里的“毒”不仅是指毒品,还包括各种制作新型毒品的原材料。海曙检察院通报的案例中,郭某制造“神仙水”的原料就是从网络上购置的。这也反映了一点:近些年,毒品贩运呈现出由当面交易向网络寄递转变。这成为毒品犯罪案件侦查面临的新问题。据禁毒民警介绍,毒贩会用你的身份信息邮寄毒品,到达指定地点后就会有专人去收取……如果突然收到陌生快递的取件通知,一定要警惕了,发现不对立刻报警。还有,个人身份信息一定要保护好。 对此,禁毒民警建议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进入治安复杂场所,对陌生人递来的香烟、饮料、零食应当拒绝,不接受陌生人的馈赠,也不要对毒品充满好奇。因为一朝吸毒,终身戒毒,切勿以身试法。 宁波探索出多项新解法 公安部推广宁波经验 新型毒品的危害已引起广泛关注,相关打击与治理也在强势推进。 去年7月1日,由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施行。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正式整类列管,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让打击更有力量。近年来,创新实施“大数据”禁毒实战应用,深入开展“路地融合”“跨省接力”打击。特别是在全市范围取消管辖限制,全域打、放开打,形成了“集群打零”宁波新模式,抓获了一批吸毒人员,打掉了一批贩毒团伙,摧毁了一批流入我市的毒品贩运通道。 禁毒效果明显,根据省禁毒办2022年第1期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毒品监测,我市毒品滥用程度指数在全省排名第10,毒品滥用程度处于全省低位。宁波的这一打击新模式也得到了国家和省禁毒委的充分肯定。公安部还在我市专门召开现场会推广宁波经验。 今年5月1日,修订后的《浙江省禁毒条例》施行,亮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两个“首创”、三个“率先”、四大“突破”。其中的两个“首创”中,第二条就是明确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这是宁波首创的,现已成为“惯例”,坚持了7年。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青少年群体社会阅历浅,已成为毒品易感易害的高危人群之一。根据调查分析,绝大多数学生了解第一代和第二代毒品,如鸦片、海洛因、冰毒等。但涉及新型毒品,学生认知的错误率陡然升高。 “目前,宁波基本实现了适龄学生禁毒教育全覆盖,禁毒知识成为学习的‘必修课’。”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宁波成功构建了以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为重点的预防教育网络体系,全市已有800余所学校47万余名学生接入、注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 让“失足者”回归社会也是禁毒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记者获悉,我市在有效管控重点吸毒人员的同时,通过加强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健康咨询等措施,全力帮助吸毒人员重拾信心、回归社会。去年本地籍戒断三年未复吸人数同比上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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