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琪 江春华 胡宇 一、宁波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的战略定位 1、服务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支撑 2018年,宁波启动建设全国首个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三个首选之地”,努力把示范区建成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对接欧洲经济圈的新通道、承载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举措的新平台、地方探索国际合作制度创新的新高地。为积极落实习近平主席2021年主持召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后续事项,宁波主动担当、勇挑重担,大力实施中东欧进口专项行动,确保2022年中东欧商品进口额增长30%以上、5年内累计进口中东欧商品100亿美元。据宁波海关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宁波从中东欧国家进口商品额已达76.84亿元,同比增长146.2%。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作为服务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以教育交流促经贸合作,实现双向共赢。 2、推进宁波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宁波是全国教育合作与交流最活跃的城市之一。目前,宁波与国外建立了七大教育合作交流平台,与全球110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方面,宁波连续举办七届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活动,签署近110项教育合作协议,年均师生双向交流突破500人次,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浙江—中东欧国家教育智库联盟等多边教育合作机制,建成波兰语、俄罗斯语等8个“一带一路”国家语言文化中心,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等8个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以及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中非贝宁职业教育培训学院等地方智库。此外,宁波自2014年起设立中东欧国家优秀来华留学生专项奖学金,疫情前每年吸引200多名中东欧国家学生来宁波交流学习。目前,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近90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教育合作实现中东欧国家全覆盖,成为我国推进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的重要城市。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作为推进宁波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助力构建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宁波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3、再创国家级教育改革示范区的重要突破 作为全国首批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宁波以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以推进宁波教育国际化为重点,积极探索教育国际合作的新路径,教育国际化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2019年2月,宁波市与教育部签署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打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教育国际合作创新示范区和中外人文交流新高地。《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突出开放合作争先,深入推进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示范区。”《宁波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打造国家‘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示范区,助力‘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是宁波再创国家级教育改革示范区的重要突破,也是新时代全面提升宁波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战略举措。 二、宁波创建国家级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的策略思考 1、对接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双区融合”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一是充分发挥宁波人文教育优势、区位优势和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首创优势、首发优势、首位优势,紧密对接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将教育合作高地建设作为为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人文支撑的重要举措。二是将创建国家级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作为宁波市“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小组,协同市发改委、外办、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对教育合作示范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系统性梳理宁波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的基础与风险挑战,制订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总体建设方案,强化统一领导和全面部署,确保高地建设行稳致远。 2、项目推进,重点打造“一枢纽、五中心” 一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作为。以打造品牌性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扩大接受中东欧国际学生、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与合作科研、丰富中外人文交流内涵、探索产教融合国际化发展路径、实施高质量教育援外计划等为重点领域,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举,全面提升合作层级与水平。二是搭建宁波平台,提升平台能级。争取一批国家级机制、平台及区域组织分支机构落地宁波,全力创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的政策先行区、合作引领区、人才集聚区、产教融合试验区、人文交流核心区,形成具有“宁波品牌”的标志性成果,提升合作成效标识度,把宁波打造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双向交流合作的中心枢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快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网”,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数据中心和信息枢纽,兼备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合作的综合门户网站、教育交流合作项目信息发布及各项合作与成果展示展览中心作用。 3、市部合作,争取教育部立项支持共建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一是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宁波创建国家级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加强“市部联动、市部合作”,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全力推进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中东欧教育合作与交流。二是建立部、省、市协作机制,推动在国家层面建立教育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整合资源,为教育合作示范区建设赋能。三是建议市政府参考《教育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教育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的实施意见》等,借鉴宁波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经验,以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高地为战略重点,与教育部共建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本文为宁波市社科研究基地项目“中东欧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国别研究”(JD5-FZ117)成果] (作者分别为宁波市“一带一路”职业教育研究基地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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