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南 据6月29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网友陈女士近日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顺德华庭小区内,有人竟然将蜂箱放在小区沿河步道的护栏外,饲养蜜蜂,而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两年了,向物业公司反映了也没用。 在小区公共空间养蜜蜂,不但扰乱了小区居民的生活,更给居民带来了危险。毕竟,蜜蜂是有攻击性的。而且,也确有居民被蜜蜂蜇过。 这个居民为何要在小区内饲养蜜蜂呢?据说是爱好。饲养蜜蜂的爱好当然无可厚非,但爱好不能建立在扰民甚至是伤民的基础之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居民饲养蜜蜂既是自私自利之举,也是让自己被小区居民敬而远之甚至是嫌弃之举。 生活在同一个小区中,大家都是邻居,都应该有家园意识,都应该尊重、善待他人。说白了,就是在小区里面,我们都应该与邻为善,千万别以邻为壑。如此,邻里之间才能更和睦更温暖,小区才能更温馨更和谐,大家才能更幸福更快乐。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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