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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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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筷“立法”不是小题大做

    

    

    廖卫芳

    

    6月29日上午,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规定在餐饮服务场所,两人以上合餐时应使用公筷。同时,《规定》倡导在家庭等其他场所合餐时也使用公筷。据了解,这是目前已知的全国第一部公筷立法。

    据报道,宁波通过的《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除了明确在餐饮服务场所,两人以上合餐时应使用公筷外,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告,并可以通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将相关情况纳入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可见,宁波为公筷“立法”是动真格的。

    众所周知,使用筷子夹菜吃饭是国人千百年来的一个传统习俗。无论是一个人吃饭也好,还是一大桌子的人一起吃饭也罢,大家都手拿各自的筷子夹菜,这已成为一种习惯。但随着人们文明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以及对自身健康的进一步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提倡“使用公筷”。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使用公筷”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餐桌上的“歧视”,是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相互嫌脏的一种表现。

    其实,大家一起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各自使用自己的筷子夹菜,这既不卫生,又不利于健康。试想,一碗菜,十多人,你夹我夹,口水、唾沫不说,如果这其中有人患有传染性疾病,那其余的人就极有可能被交叉感染,造成“病从口入”。尤其是吃火锅,一个锅底,十几道菜,都在同一个锅里,大家使用自己的筷子你捞我夹,卫生状况可想而知。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宁波专门为公筷“立法”,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契合了民众的现实需求,具有十分鲜明的导向意义,这不仅是“传递文明”的需要,更是“呵护健康”的需要。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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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