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记者日前从宁波市卫健委了解到,今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政策实现三大突破:全市新增基层卫技人员编制2000余个,基本医疗保险长期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家医签约财政补助每人50元。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5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门诊、中医药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门诊、健康管理中心的星级化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逐步完善,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接近5名,基层就诊率为65.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居全国、全省前列。 今年起,我市统筹调剂,扩容基层编制,以“七普”常住人口净增180万为基数,按每万服务人口15名的标准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结合全市基层机构实际开放运行住院床位数适当核增编制。全市共核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2000余个,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人口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对基层机构编制进行调整。 不愿意收治长期住院病人,甚至不愿意开设病床,这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遍现象。对此,一位乡镇卫生院院长介绍,之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长期住院费用按总额预算收费,收费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以职工医保为例,预算总额为人均6000元,假如一患者住院花费9000元,多出的3000元医保便不予支付,需基层医疗机构自行解决。这一收费方式造成了住院病人越多亏损越多的情况。鉴于此,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长期住院费用改革,改为按床日付费,二乙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床日限额达到460元,标准为全省最高。 与此同时,今年起我市开始调整家庭医生签约费,一般人群每人每年150元、重点人群180元,由财政补助(50元)、医保基金(重点人群80元,一般人群50元)和居民自付(50元)组成,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实行专项列支,不再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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