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 波 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长期住院费用改革,改为“按床日付费”;二乙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床日限额460元,标准为全省最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毛细血管”,但长期以来,无论硬件设施还是技术水平,有不少短板要解决。此次推出医保长期住院费用“按床日结算”,对老年患者和慢性病患者,无疑是大利好。 这部分患者,在大医院诊治后,往往需要去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长期康复护理。以前,基层医疗机构不太愿意收治有长期住院需求的病人,原因之一,是之前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长期住院费用,按总额预算收费。 以职工医保为例,预算总额为人均6000元,假如一患者住院花费9000元,多出的3000元医保便不予支付,需基层医疗机构自行解决。这一收费方式,容易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人越多越亏”的情况。 “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这是医疗服务的方向,医保长期住院费用“按床日结算”,付费方式更合理更人性化,也免除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鼓励其服务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是一种减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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