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舜客 1048年春,欧阳修任扬州知州期间,在大明寺西侧辟地建了一个供人游憩、雅集的场所,称为“平山堂”。堂前,他亲手种下一株垂柳。一年后,欧阳修移知颍州(今安徽阜阳市),百姓感念他在扬州的德政,将这棵柳树亲切地称为“欧公柳”。 北宋徽宗年间,另有一个叫薛嗣昌的官员,出任扬州知州。他在“欧公柳”的正对面,也种下一株垂柳,自称为“薛公柳”。此举不仅被百姓嗤之以鼻,而且薛嗣昌刚一离任,“薛公柳”即被人砍掉,当柴烧了。 若论欧阳修在扬州的政绩,虽只有一年时间,但其手笔不可谓不大。比如他得悉“今年蝗蝻稍稍生长,二麦虽丰,雨损其半,民间极不易”,于是上任伊始,既力抓减灾又重视“与民休息”。再比如,他严格要求州府僚吏廉洁治政,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理案件,“除盗贼大狱,不过终日,吏人不得留滞为奸”。一般案件要当日办完,办案人不得故意拖拉,从中捞取好处…… 因了在为政、饬吏、造景、重文等方面的业绩,赢得民心,也在情理之中。“欧公柳”之称,正可谓“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 按理,有欧阳修这样的为官好榜样,日后有谁在扬州为官做事,只要向其学习就是了,或许还会比欧阳修做得更好、干得更出色。 是“见贤思齐”还是“西施效颦”,薛嗣昌给出了答案。他在出任扬州知州后,对平山堂、“欧公柳”的巨大声誉艳羡不已。于是在“欧公柳”的正对面种下了“薛公柳”。在他看来,只要种下“薛公柳”,也能收获像前任欧阳修那样的好口碑。或许,因为碍于他炙手可热的权位,其周围的官僚们极尽点头哈腰、阿谀奉承之能事,然而,老百姓并不买账,薛嗣昌刚一离任,“薛公柳”即被人砍掉,当柴烧了。 柳树本无罪,百姓表达的,是对种柳之人的态度。薛嗣昌在任上,投机钻营、虚妄伪饰,一心只想在形式上追求欧阳修的声誉,却不曾关注欧阳修的德政做了什么,还能做什么。如此舍本逐末、本末倒置,怎么可能靠种一株“薛公柳”,放大所谓的政绩呢?事实上,其这般幼稚、笨拙、虚伪的做法,充其量不过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罢了。 今日,像薛嗣昌这般生搬硬套、依葫芦画瓢的人与事,似乎很少再有,但“貌”离“神”合者,依然存在。有的人虽不想干事、不会干事也干不成事,但“诗外功夫”不免一流——比如有的人运用“酒不够,水来凑”的手段,不惜把小的“吹”成大的,把低的“拔”成高的;再比如有的人惯用造假、欺骗抑或“张冠李戴、移花接木”之术,大搞所谓的“摆设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又比如,有的人借助一些舶来的“新名字、怪名词”进行“伪创新”,以此把自己打扮成“改革的勇士”“创新的先锋”,等等。 若热衷于此,到头来免不了像薛嗣昌的“薛公柳”一样,一旦人走了,树也就当柴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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