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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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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上“左行右立”,出事了责任怎么定?

法官提醒:紧握扶手站稳,禁止行走、奔跑甚至打闹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实习生林子一 通讯员陶琪姜)乘自动扶梯时,很多人会自觉“左行右立”,然而这一通行习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昨天,海曙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吴先生乘自动扶梯出地铁站时,身后的小孙因为赶时间,从自动扶梯左侧小跑通过,不小心撞到站立在右侧的吴先生,导致吴先生失去平衡、滚落下扶梯。

    随后,吴先生被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胸椎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双方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吴先生将小孙起诉至海曙法院。

    承办法官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吴先生乘自动扶梯时未握住扶手,小孙碰撞到吴先生随身携带的挎包,导致吴先生失去平衡跌倒。法官认为,事故发生时,小孙在自动扶梯上行走且未尽到对周边环境的注意义务,冲撞他人致人受伤,应承担该侵害事件发生的全部责任。但吴先生未握住扶手的行为,对该损害事件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扩大存在一定责任,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可以减轻侵权人小孙的责任。

    通过释法明理,小孙和吴先生均认识到各自的过错。最后,小孙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吴先生60%的经济损失,吴先生表示接受。

    “据相关报道,大部分自动扶梯事故是由乘客在扶梯上走动导致的。一方面,自动扶梯的安全基准是以人站在电梯上静止不动为基础而设计的,其台阶高度明显高于普通台阶,并不是为了行走而设计,如果在自动扶梯上走动,存在很大的踏空、跌倒甚至撞到其他乘客的风险;另一方面,左侧走动或跑动的行人与右侧站立的行人对自动扶梯共同产生作用力,也会造成扶梯两侧耗损的差异,诱发扶梯运行故障和安全隐患。”法官建议大家,乘自动扶梯时,严格遵守规则,紧握扶手站稳,禁止行走、奔跑甚至打闹,如果确实着急通行,建议选择楼梯等通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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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