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2年08月04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检察院出台30条意见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蒋杰)建立常态化涉企“挂案”清理机制,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涉财产强制性措施,深化完善自贸区检察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日前,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规划了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宁波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路线,努力为谱写“两个先行”宁波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分强化服务保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检察理念、准确把握涉企犯罪法律政策界限、全面履职贯彻涉企保护性司法政策、能动司法精准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建立健全涉企检察履职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共30条。

    《意见》要求,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深入了解涉案企业运行状况、社会贡献度、与涉案人员的关联程度,全面评估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效果,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依法审慎作出检察决定,建立常态化涉企“挂案”清理机制。健全涉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挂案”产生,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挂案”会商、联合督办等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活动。制定实施《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办法(试行)》,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依法审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避免因不当公开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意见》指出,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涉财产强制性措施。对企业经营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积极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必须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及时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严格区分涉案企业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对企业正在投入生产经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意见》强调,深化完善自贸区检察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能级。依托基层检察室区位优势,加大对临港、临空、甬江、前湾四个片区的司法服务力度,部署开展港口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启动运行自贸区法治保障服务平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企业信访绿色通道,对企业控告申诉实行领导包案,快速受理、及时处理;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运行机制,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深入剖析该类违法犯罪、矛盾纠纷的特点,及时向企业和相关部门提出诉源治理、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针对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分门别类制作系列“微课视频”,为不同企业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