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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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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院: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奋力推进“两个先行”


8月4日上午,宁波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召开。

“宁波法院服务企业线上平台”操作界面。

八月四日下午,宁波中院召开“亲清直通车 法企恳谈会”,法官和企业家代表面对面交流。

    

    

    

    

    

    

    8月4日上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召开宁波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发布了近三年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配套印发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十八条措施》,并举行了“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启动仪式。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政协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部分企业家代表和市中院特约监督员应邀参加会议。

    

    本版撰文 钟法 图片由宁波中院提供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宁波法院经验

    

    

    

    近年来,宁波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保障,为打造建设口碑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宁波法院经验。

    充分发挥裁判规制引领作用,健全“司法+大金融”调解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协同推进破产便利化,建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2020年以来高质量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4.31万件,公正裁判对营商环境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彰显。

    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7年经最高法院批准设立跨区域管辖5个地市知产案件的宁波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入驻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体,2020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6万件,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作用更加凸显;依托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创设全国首家设在法院的委员会客厅——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积极助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创新推进诉讼机制改革,全国首推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民商事审判主要质效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努力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宁波法院最鲜明的标识。

    主动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会同全市两级工商联开展“万企评法院”活动,挂牌设立12家“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和75个“联络点”,上线“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让法院联系企业更加紧密,服务企业更加及时、更加精准、更加长效。

    

    “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 正式上线

    

    

    

    “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以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工作导向,聚集“服务直通车”“特色化专区”“辅助性专栏”等多项功能要素,以数智赋能、改革增效,实现助企服务提档升级。

    “服务直通车”根据助企事项特性,按照知识产权、破产金融、涉外仲裁审查、执行拍卖等类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特色化专区”包含四大主要功能。“四明”云法庭集合庭审直播、典型案例等法治教育资源,为企业提供线上普法平台。“共享法庭”发挥“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建设优势,实现商会、企业“共享法庭”全覆盖,为企业提供在线解纷平台。“基层特色”整合全市基层法院便企应用,一站式汇聚、区域化管理,为企业提供本地化特色服务。“法企直连”依托远程视频技术,搭建法企双向沟通平台,为法院提供专业咨询渠道,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窗口。

    “辅助性专栏”包含测评调研、站点导航等辅助工具,囊括了全市“司法服务联络站”及“共享法庭”点位导航及联络方式,为企业绘制全市司法服务“数字地图”。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 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十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两个先行”统领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宁波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市,全力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特制定如下措施:

    1.全面加大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提供透明可预期的司法环境。深入推进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程序空转”治理专项行动,努力以最少的案件解决“一起纠纷”,以最少的程序解决“一个案件”,努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审慎运用硬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积极运用活查活扣措施,减少涉诉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组织开展执行工作进工商联、进商会、进企业等“执行三进”活动,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积极为被害企业追赃挽损,将犯罪的危害降到最低。

    2.上线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持续深化与市工商联等单位合作,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的信息收集、共享、反馈功能。积极开展线上服务,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质量,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实际困难,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做到线上线下全覆盖,为民营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3.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增强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品牌免疫力。加大对严重侵权、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失信惩戒机制。以入驻宁波知识产权综合体为新起点,推动建立联动保护、诉调对接、案例普法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4.持续擦亮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工作品牌。依托全国首家设立在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平台优势,建立与创新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常态化交流对接机制,注重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全年举行相关主题活动8次以上,注重活动实效和活动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格局。

    5.积极为上市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积极参与新一轮“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开展深入调研和数据分析,针对上市企业合规管理的薄弱环节,联合市场监管、金融办等部门,为上市公司增量提质提供相关专业建议和法律风险体检清单。积极探索证券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协同治理力度,努力将证券纠纷有效化解在源头,为上市公司数量、市值“双倍增”提供良好的法治土壤。

    6.依托破产审判助力市场主体重获新生。充分发挥重整制度的挽救功能,建立常态化重整价值识别机制,让更多优质企业重装上阵。探索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推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南,为“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松绑,激发创业活力,维护社会稳定。

    7.推动设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主动对标国际经贸规则,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支持,早日获批设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深化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建立域外法查明线上平台,为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和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跨部门协作,共同建立涉外商事法律风险预警通报与交流机制、涉外商事诉、仲、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经贸服务和促进机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机制。

    8.保护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妥善化解跨境电商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贸促会、海关、行业协会等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切实加强服务供给,拓展国际交流渠道,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服务新业态健康发展。

    9.依法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坚持关口前移,实施专班运作,加强房地产领域案件审判指导,妥善化解相关纠纷。适时召开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推进会,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相关风险隐患。与市检察院、住建局等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协同治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0.积极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示范性判决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与相关部门协同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消费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与预警平台,助推教育培训行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涉疫情旅游纠纷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加强诉调对接机制、信息沟通,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11.妥善审理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针对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用工法律关系、用工主体、侵权责任承担等难以认定且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通过仲裁、审判实践样本,提炼统一规则,为新业态用工法律关系界定、从业人员和用工企业权益保障提供宁波方案,助力完善新业态用工法律关系。

    12.全面推进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改革试点。主动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在全市推广奉化经验,推动司法确认改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进一步规范依法征迁,切实防范行政争议发案量,持续巩固“双下降”成效。既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维护被征迁人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规范签约、守信履约,助力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

    13.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共享法庭”应用场景。依法支持和保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挂牌设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特设“共享法庭”,对高频问题事项、风险事项及时预警,让更多行政执法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同时,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指导,助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改革突破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14.惩失信树诚信切实解决执行难。用足用好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各类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各类“拒执”犯罪。组织开展“春甘霖”“夏飓风”等专项执行行动,不断提升执行强制力和威慑性。进一步擦亮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创新名片,畅通共享渠道,拓展激励场景、丰富激励举措,统筹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15.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坚决铲除司法“毒瘤”。上线“诚信诉讼系统”2.0版,积极运用数字化成果赋能防范识别虚假诉讼。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线索的排查和审核力度,探索对重点案件线索提级审查、交叉审查,防止人情案、关系案。强化依职权调查力度,开展虚假陈述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争取检察、公安机关支持,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凝聚打击整治合力,健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长效机制。

    16.打造“四明”云法庭普法金名片。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凸显数智赋能,加快场景应用,不断健全“四明”云法庭运行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围绕各类商事主体高频司法需求,大力推动云法庭庭审视频案例库建设,实现2022年精准普法教育人次突破10万,切实发挥“四明”云法庭普法教育、防范风险作用,将其打造为社会有感、企业叫好、群众点赞的普法金名片。

    17.全面提升司法“数助决策”质量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从司法大数据视角在审判执行各条线开展量化分析和深度研判,形成年度高质量司法大数据报告矩阵,全面提升“数助决策”工作质量,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市域治理精准化。

    18.持续迭代移动微法院。持续推动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按照最高法院统筹部署,上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PC版和质效平台。突出实战实效,研发案件全生命周期在线管理模块、审判取证“一键通”等项目,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协同、数据深化服务、架构深度变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数字法治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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