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昊 “我们所在的朱敏村,原来叫乌岩村,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纪念在解放前夜牺牲的朱敏烈士而改名……”最近,在海曙区横街镇革命史迹陈列馆内,“00后”大学生李宇华深情讲述朱敏村的红色故事,在她身旁的10余名中小学生听得聚精会神。 今年暑期,宁波各地广泛开展红色研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滋养中健康成长。刚刚高中毕业的周佳奕感受颇深:“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就是为了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幸福,他们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在高考志愿中我填报思政类专业,希望以后能成为思政老师,赓续红色精神。”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宁波始终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落细落小落实,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入脑入心,见言见行,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落地生根。 35年如一日坚守渡轮运送群众500余万人次的“中国好人”吴爱图日前用自己的奖金设立“吴爱图爱心基金”,这是宁波首个道德模范以个人名义建立的慈善基金。她说:“希望这点小小的爱能汇聚成大大的爱,帮助更多的人。”在宁波,许许多多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好人、平民英雄,用大爱善行擦亮了文明城市的底色,温暖了甬城的角角落落。近年来,宁波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涌现了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2人,浙江省道德模范21人,宁波市道德模范142人,“中国好人”115人,“浙江好人”309人,“爱心宁波 尚德甬城”品牌熠熠生辉。 宁波贯彻弘德立法新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成为法治的依据、行动的遵循。我市完成《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修订《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文明地方立法,通过《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以“小餐桌”捍卫“大健康”,以“小礼仪”带动“大文明”。同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676个,创立29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0家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在法治与德治的交响中,树立法治信仰、凝聚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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