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合 通讯员 蒋杰 惩治职务犯罪打“老虎”,主办最高检交宁波办理的首例省部级职务犯罪系列专案,与大贪官针锋相对;一路顺藤摸瓜,查办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探索检察履职新路径,办理涉案金额几十亿元的网络平台诈骗案…… 从检18年,宁波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永明不断刷新着自己的“辉煌战绩”。他主办过重大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等,是检察战线上当之无愧的业务专家。 从青丝变白发,不变的是其充满穿透力的声音所透露出的那股子底气和正气:“我认为,担当是一种意识,也是一种能力,在一路承压前行、敢打敢拼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己的快速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应有的贡献。” 陈永明所在的部门,主要负责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虽说看上去这些类型案件的占比不高,但集结的每一个都是需要投注大量心血的“疑难杂症”,每一个“硬骨头”啃下的过程都是一次斗智斗勇的“困难模式”。 宁波音王公司是专业生产音响的上市公司,花费7年耗资2亿元研发的全球第一台紧凑型数字调音台,被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年,音王公司却发现,惠州一家公司生产的数字调音台除了外观及基础面板程序有差别,核心技术居然与音王公司独家掌握的商业秘密“最佳的压缩器”一模一样。 这显然是公司的商业秘密被窃取!不过,乍看上去一目了然的事实关系,在真正落地到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时,却陷入了僵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立即碰到了商业秘密案件的共性难题——嫌疑人给音王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难以认定。 陈永明牵头成立的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在查阅大量类似案件判例和司法解释后,却无功而返。为了搞懂商业秘密的技术参数、标准逻辑关系等等,他们专门请来企业工程师反复演练说明,倒逼自己在短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 随后,陈永明大胆提出了从核心技术授权使用角度认定损失的思路,首次使用“虚拟许可使用费”这一标准来科学认定音王商业秘密的价值。最终,案件主犯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虚拟许可使用费”的认定探索,也在“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予以确认。 一叶知秋,见微知著。考虑到不少企业在知识产权上的认识短板,陈永明在一审宣判后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保密制度及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起草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去年3月,宁波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随之挂牌,专门为敢于创新探索的企业“保驾护航”。 同年,宁波市检察院“启明星”企业合规法治宣讲团组建成立。在陈永明的带动下,一批检察官为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竞业禁止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制度,协助企业开展员工普法培训,增强了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也获得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回首过去,我也是从害怕开庭一步步成长起来的。新时代的检察工作,要求检察官既要有法律专业素养,更要不断学习掌握其他专业知识,努力练就‘宽肩膀’‘铁肩膀’,为老百姓扛起公平正义的一片天。”陈永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