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2年08月20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凌晨,7万元“救命钱” 忘在共享单车上

余姚警方当天全数追回

    

    

    

    

    

    记 者 郁晶莹

    通讯员 魏士丁 曹 依

    

    “多亏民警帮我追回这笔‘救命钱’,发自内心感谢他们的帮助!”近日,余姚的陈先生不慎遗失了朋友的7万元医药费,被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寻回,交还到他的手中。

    原来,8月16日凌晨1点许,陈先生带着7万元现金,骑着共享单车给朋友送医药费。结果到了目的地,陈先生将车辆归还后,却将用黑色塑料袋包着的7万元现金遗忘在车上。在10多分钟后,想起这事的陈先生匆忙返回,可放在车篮内的7万元现金早已不知去向。

    “这是朋友家属的医药费,白天就要存进去的,这可怎么办呢?”心急如焚的陈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接到陈先生的求助后,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民警很快确定,7万元现金被一名骑人力三轮车的男性所拾。可由于该三轮车没有号牌,一时间让调查陷入僵局。

    “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这7万元对于失主非常重要,我们决定改变侦查方向。”据凤山派出所副所长陆升介绍,在经过大量的数据研判后,民警于当天上午11点左右,成功锁定了该男子的居住地点。

    “我们第一时间赶到该男子的出租房内,却发现对方并不在这里。”陆升告诉记者,通过多方辗转,最后成功找到了这名三轮车驾驶人。面对警察的询问,该男子承认自己捡到了共享单车上的现金,并主动将7万元全数归还。

    从接到求助到追回遗失现金,仅耗费了10个小时左右。当天下午2点,陈先生在凤山派出所内拿回了7万元现金。“太谢谢了!不然我不知道如何是好!”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陈先生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如捡到他人财物,请及时归还失主或与警方联系,绝不能占为己有!”民警提醒。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