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南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多亏民警帮我追回这笔‘救命钱’,发自内心感谢他们的帮助!”近日,余姚的陈先生不慎遗失了朋友的7万元医药费,被凤山派出所民警当日寻回,交还到他的手中。 “仅耗费了10个小时左右”,警方就追回了这笔“救命钱”。显然,警方“群众的事情无小事”的态度及敬业、专业精神都值得我们点赞。 警方追回“救命钱”,这个结局是完美的,但笔者以为,遗失“救命钱”的结局本可以更完美。 捡到钱的男子是在警方的询问下承认并归还的。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该男子在发现7万元的“救命钱”后主动、及时报警,警方就会更快找到失主。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警力等资源的消耗,也让当事失主少揪心几小时。更重要的是,若是这样做了,该男子的做法就是拾金不昧,不但警方会表扬他,失主也会感谢他。 “如捡到他人财物,请及时归还失主或与警方联系,绝不能占为己有!”警方这样的提醒很有必要。在现实生活中,拾金不昧者很多,但拾金而昧者也有。拾金而昧,不但让昧者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更有可能影响社会风气,让拾金不昧美德的传承受到影响。 生活在越来越和谐美好的当下,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让所有不慎遗失的财物都能遇到拾金不昧者。如此,我们的社会会更美好,我们的笑容会更灿烂。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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