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在2022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基本实现“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标。总体上,我市就业工作基础扎实,就业形势比较平稳。但对照全省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目标、全市加快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要求,我市就业形势短期内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相关工作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是稳就业促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还存在短板,公共就业服务广度深度仍需拓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就业促进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就业先行战略,统筹推进就业促进工作 1.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加强就业形势动态监测和预警,积极预防和有效管控失业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的应对预案,畅通失业人员救助渠道,筑牢政策托底底线。 2.有效推动法律实施。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要严格落实就业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确保就业形势整体平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社会面平安有序。 3.加快形成共富型就业体系。加快高质量就业体系建设,贯通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推动居民劳动性收入较快增长,推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早日实现“聚力为民服务大提质,展现共同富裕新图景”标志性成果。 4.注重就业理念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建立科学、积极、务实的择业观念和职业规划,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热爱一线、奋发有为的社会新风尚新氛围。 二、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5.推动政策有机衔接。秉持“经济稳则就业稳”“企业稳则就业稳”的理念,在制定产业、金融、财税、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估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做到经济发展与稳就业促就业联动互促。 6.全面开展助企纾困。深化“三服务”,细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需求,系统全面、精准高效实施减税降费等稳链纾困助企政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特别要加强对吸纳就业人员多、受疫情和地缘冲突影响大的行业、优势产业、困难企业开展针对性援助扶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优化流程、跟踪实施,使政策受益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7.优化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构建一流的创业创新生态,优化双创平台布局,促进平台专业化,实现人才政策和产业发展共享,系统解决企业招才引智、首制首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加快壮大创业创新动能,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乘数效应。 三、聚焦结构性矛盾破解,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8.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政策先导作用,健全就业促进中长期规划,加大就业保障力度,执行好企业社保“缓交”、留工补助等惠企利工举措。进一步放权松绑,给予企业在引才和用工中更大的自主权。及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动态调整。 9.加大劳动技能人才激励。开展劳动模范、技能之星、能工巧匠等评先评优活动,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提升技能人才地位待遇,畅通职业发展渠道,让劳动技能人才更受社会和市场的尊重和欢迎。 10.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围绕宁波的产业结构和特点,有针对地设置高校学科和职业培训项目,强化教培与产业的匹配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办技能培训机构,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强培训资源的统筹协调、优化整合,探索推进技工院校升格,促进培训基地共建、信息共享、项目互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智能化、便捷化,提高技能培训的精准度。 11.提供精准信息供给服务。加强就业、用工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讲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优化就业数据统计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完善岗位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机制,以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优化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推送服务。 四、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精准帮扶支持力度 12.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好用好人才市场等平台载体,开展“十城百校千企万岗”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力度,供给优质创业教育、培训、实习等资源。 13.重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深入研究新业态用工、灵活就业特点,探索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依法依规参与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工作机制,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新政策。 14.聚力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帮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时,财政资金要优先投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多的领域,优先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和就业质量高的项目。 15.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农创客等群体,要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完善专项服务体系,细化落实融资、税收、社保、教育等各类优惠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关于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节能降耗工作部署,着力优化经济结构,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加强节能监督检查,能耗“双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指出,对照上级要求和我市现实情况,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能耗“双控”与刚性需求矛盾突出,能耗压减和技改挖潜空间收窄,用能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亟须完善,引导激励和宣传教育仍需加强。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谋划。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握高质量发展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耗的关系,加强能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他规划的衔接,完善规划引导约束机制。要强化区域统筹,根据各地现有产业特点和“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科学设置节能目标任务,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要立足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要完善节能降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督导落实、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要鼓励企业参与编制行业能耗标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第三方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实现节能低碳发展。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专项资金奖补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法治引领,推进精细管理。要贯彻执行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提升监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要以精准、科学、依法为工作方针,扩大节能监察范围,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要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严防借扩大内需、形成国内大市场之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要聚焦钢铁、石化、化纤、印染、铸造等重点能耗行业,对企业和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要聚焦能耗强度下降的约束性目标,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对符合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的项目加强用能保障。要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深化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推广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强化能源监测和预警分析。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高用能效率。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攻关项目,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交叉融合发展。要深入推进工业节能提效,实施制造业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要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实施更高要求建筑节能标准,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要推进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运输装备低碳升级,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绿色出行体系。要大力发展非石化能源,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开展“光伏+”专项行动,统筹规划氢能产业布局,推进海岛清洁电源项目。要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加快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加快流向绿色产业。 四、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节能氛围。要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持续加强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知晓率和影响度。要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减排周、节能宣传月等契机,运用互联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平台载体,家庭、学校、社会多管齐下,深化绿色节能低碳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要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要加大对节能执法人员、服务机构、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从业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针对节能领域热点事件、最新政策和常见法律问题加强分析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凝聚共识,营造有利于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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