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征 近日,海南三亚,一家公司为体现中秋关怀,推出“代尽孝”福利,“代扣”员工9月份工资的50%作为中秋孝心金打进员工父母账户,同时由老板买单给每名员工父母赠送价值不菲的中秋礼盒。对此员工并不领情,网友也说法不一(9月8日《济南时报》)。 这家公司看上去很有人情味,是在塑造体现“孝道”的企业文化,但是仔细分析,其做法却很不妥当。 首先,从现实情况看,各家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家庭父母有退休金,且父母居住的地方消费水平低,生活相对宽裕,正在上班的员工却有还房贷、还车贷以及养育孩子的压力,对此父母平时就经常拿出钱来接济子女,对这样的家庭,公司将职工50%的工资打到父母账户上,就显得多此一举。 其次,孝顺父母的方式有多种,不局限于给父母钱财。经济上赡养父母是尽孝,常回家看看也是尽孝,而不定期将父母接到家中一起生活,也是尽孝。实际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今绝大多数父母已经衣食无忧,他们最期待的是子女的陪伴,所以给钱已经不是最好的尽孝方式。就是说,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同样重要。所以,如果企业真心实意为员工谋福利、尽孝道,不如认真落实员工年休假、探亲假、陪护假等休假制度,让员工有时间陪伴自己的父母。 再次,如果公司诚心实意树立“孝道”文化,真心为员工父母着想,就应该像有些企业那样,用企业的钱给员工父母发过节费,或者把员工父母接来公司参观,组织员工和父母一起出游等。就像湖北宜昌一家民营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向骨干员工的父母发放特殊福利——报恩费,优秀员工的父母每个月可以拿到2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恩费。这种做法,值得三亚这家公司认真借鉴与学习。 平心而论,三亚这家公司的老板自己买单给每名员工父母赠送价值不菲的中秋礼盒,这一点值得肯定,不过将员工工资的50%打进员工父母账户,系“羊毛出在羊身上”,典型的借花献佛,是一种“伪福利”。 更重要的是,该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我国《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尽管工资给了员工父母而非他人,但对员工来说,客观上没有足额拿到工资,也就失去了对于工资财产自由支配的权利,其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换一个角度看,即便子女不孝顺父母,自有社会道德去谴责他,有法律去制裁他,企业没有替人“尽孝”的义务。而员工采取何种方式尽孝,是员工个人的私事,公司没有理由过问。实际上,该公司的做法也存在漏洞,一者,父母账号需要员工提供,倘若员工提供的账号并非父母的而是自己的,那么替员工“尽孝”就会落空。二者,月工资的50%数额不小,相信很多父母领到后会转交给子女,一旦有父母没有及时交给子女,是否会因此导致家庭矛盾甚至纠纷?那岂不是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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