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郑蒙永 何嘉莹)“有组织犯罪就是指《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它的表现形式多样,大家千万不要觉得有组织犯罪离自己生活很远……” 前天下午,鄞州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大队民警孙本为当地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宣讲课,讲的内容就是《反有组织犯罪法》。 “一部新的法律出台,普通人是很难对其精准解读的,而且有些特殊名词非专业人士‘啃’起来会很痛苦。我们的工作就是把它揉碎了,使其通俗易懂且简要精炼,然后结合实际案例传达给广大群众。”孙本警官说,这也是他们开展法制宣讲课的意义所在。而这仅仅是鄞州公安法制课送上门行动的其中一站。 记者从鄞州公安分局获悉,仅今年以来,当地警方就打掉了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9个,破获各类涉黑恶案件18起,抓获涉案人员百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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