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开门杀”事故现场。(受访者供图) |
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黄盛剑 魏士丁 日常生活中因为开门下车,这一简单的动作酿成交通事故的新闻时有发生,俗称“开门杀”。车辆临时靠边停车,司乘人员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这件事——眼观四路后再开车门。 昨天上午,余姚发生了一起“开门杀”。上学的孩子下车随手开门,殃及旁边的骑车人及车辆。 当天上午7时44分,正值接送孩子上学的高峰期。在余姚实验学校门口,缓慢通行的车流中,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在前方路口一非机动车道上,一辆黑色轿车突然打开车门。恰巧后方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突然打开的车门撞上了摩托车。摩托车在倒地时又剐蹭了右侧临时停着的越野车。 “黑色轿车后排坐着要去上学的孩子。小家伙急着进学校,没看后方有没有人就直接打开车门了。那辆被殃及的越野车,也是接送孩子的。”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说,所幸摩托车驾驶员骑行速度并不快,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 最后,交警依法认定黑色轿车在未确保安全情况下开车门而引发事故,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摩托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骑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野越车无责。“早晚高峰时段,也是接送潮到来的时刻,不观察后方情况而随意开车门,已在校园周边频频引发事故。”交警说。 这起事故同样也给两位家长提了个醒。黑色轿车驾驶员称,她已严肃地批评并教育孩子,自己也会吸取教训,今后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让孩子开门下车。越野车驾驶员也表示,虽然自己属于无辜“躺枪”,但耽误时间是不争的事实。这次事故也为她敲响了警钟,以后开门前一定会仔细观察,防止发生此类事故。 “无论是开车还是坐车,下车开门都是必经的一步,但就是这看似简单的动作,操作不当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说,类似的事故屡屡发生,值得大家引以为戒。 7月20日下午,北仑泰山路、中河路口就发生一起因“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行驶到路口东北角停了下来,副驾驶室的乘客突然打开车门并准备下车。此时后方正行驶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避让不及,骑乘的两人撞到车门后双双倒地。 4月20日下午,在余姚,黄某骑车从厂里下班回家。当他骑行电动自行车沿着浒溪线到四明路73号阿乔大糕店门口时,轿车驾驶员鲁某没有看后方来车就开门,导致黄某连人带车翻倒在地上,后方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熊某因跟车太近,也紧跟着翻车倒地。 在镇海,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九龙湖下徐路时,遭遇“开门杀”,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只是受了皮外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在慈溪,余某在观海卫路停车后开驾驶室门时,与沿观海卫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其车旁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这起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 如何避免“开门杀”? 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2.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 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3.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人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4.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 简单来说,就是开车门时总是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这样上半身也惯性地转动,眼睛也就自然而然地往外和往后看了。这个完整的动作能更好地看到车后是否有行人或者行车了,进而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