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峰)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1月至8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案件)有391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391件,出庭应诉率100%,再创新高。 日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林某诉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被告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徐叨武出庭应诉。 在庭审过程中,徐叨武详细了解了原告起诉的原因及其真实需求,承认原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当场承诺按照原告要求的方式提供其真实需求的相关政府信息,得到原告的理解和谅解。在主审法官的协调下,原告当庭表示撤诉。当日,宁海县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这是我市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又出声、出声也出彩”的真实写照,也充分凸显了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社会良好氛围等方面的巨大作用。 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将出庭应诉列为负责人工作行程安排优先保障内容,尽量协调其他工作调整时间,优先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如近3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累计出庭200余件,不仅达到出庭应诉率100%“硬指标”,还影响带动行政应诉工作实现从个案处理向类案处理、从案结事了向建章立制、从“握手言和”向提升形象的三个转变。 市县两级司法局与法院建立出庭应诉庭前二次提醒机制,由各法院书记员于开庭前7天在钉钉群里上传传票,司法局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进行备案并及时提醒、督促有关部门。此外,我市将协调化解行政争议贯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始终,负责人在庭前详解案情、掌握焦点,庭审中回答当事人疑惑和批评,消除当事人抵触和对抗心理,庭后把握民意、回应民需、解决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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