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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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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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之处有安危 服务患者无小事

张水萍 绘

    

    

    

    

    ■法眼观潮 朱泽军

    

    前几天,一患者因身体不适,到附近医院看门诊,医生配了口服药与需五天完成的肌注。前两次注射,都是同一位护士做,她每次接过患者注射盒,都会问“叫什么名字?”待患者报上姓名后,才开始操作。然而,此后三次,三位护士肌注前,皆没有问患者姓名。诚然,注射液由患者携带,肌注又是一对一服务,别人不会代患者打针,患者也肯定不会拿别人的注射液使用,护士为患者注射,询问姓啥名谁,看似有些多余。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万一”。许多时候,正是在一些不经意的细节中,埋藏着事故隐患。毕竟,类似张冠李戴打错针了,服错药了等事情,生活中并非没有,一旦这方面出现差错,那就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从司法实践看,那些医疗纠纷案件中,凡是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医疗部门(医生)责任的,许多并不是单纯的医疗技术方面的原因,更多的是个别医务工作者一时疏忽大意的责任心问题。

    在医务人员为患者肌注这一医疗操作过程中,有“三查七对”规程。三查就是: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则是: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法。之所以这样慎之又慎,正是为了杜绝差错。仍然说说打针的事,住过院的人多有这样的感受,住院已经数日,医患之间已基本熟悉。但,护士每次打针前必定不厌其烦问“你叫什么名字?”或“你是某某某吗?”莫以为这是医务工作者揣着明白装糊涂,这是为了避免出现混淆、发生错误,这是一种职业素养。

    患者对医务工作者以性命相托,医务工作者对患者更应以责任相系,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细微处入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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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