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XXX小区,家里住了六口人,请问可以申请“一户多人口”吗?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3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1〕428号),我省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量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居民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为认定依据。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且无法办理我省居住证的“人户分离”人员,申请人需提供其与用电户主为直系亲属相关合法关系证明,并承诺实际居住在同一用电地址后,也可享受我省现行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符合办理条件的用户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户口簿上人员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公司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下同)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或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 空调用电量大,办理峰谷电后电费支出是否会减少? 答: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如开通峰谷电,分为两个时间段计费:高峰时段8:00-22:00,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低谷时段22:00-8:00(次日),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非峰谷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年阶梯累进加价,第一档不加价,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同步加价0.05元、0.3元。建议广大居民用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即高峰的时候减少用电,低谷的时候多用电,减少电费支出,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当家庭的低谷用电量超过总用电量11%时,开通峰谷电能减少电费支出。 电费突然高企,可能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如有异议,该怎么反映? 答:关于电费突然增加的问题,用户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排查:①年阶梯电量是否已经超过第一档或第二档;②最近家里是否增加或频繁使用大功率电器;③最近家里居住人口是否增多;④之前房屋是否并未实际入住或房屋承租人发生变化等情况。如不存在上述情形,建议将家中空气开关拉开,等待5-10分钟后观察电能表是不是仍继续计数,或者可以请有资质的电工排查表后线路是否有偷电或漏电的情况。如确认为电表问题,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前往当地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验表,供电公司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对居民节约用电,有什么建议? 答:鼓励广大居民在家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长明灯,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不使用电器时彻底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应尽量避开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多利用夜间负荷低谷期充电。 居民家庭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执行什么电价? 答:根据我省物价部门的规定,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电价。不满1千伏用户的居民(合表)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元,1-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居民(合表)电价为每千瓦时0.538元。用户还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其中,居民生活(合表)峰谷电价不满1千伏用户的高峰、低谷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88元、0.308元;1-10千伏及以上用户高峰、低谷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 (张枫 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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