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卓蔚 通讯员吴依谌 胡佳敏)昨天,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杭甬不动产“双城记”实施方案(v2.0)》,共同推出杭甬不动产登记2.0服务。 按照《方案》要求,两地以“杭甬通办”为重点,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通办区域、业务范围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具体内容。同时,两局建立深度对话及长效合作机制,通过定期进行全方位交流,共同推进“杭甬通办”相关事宜。 在去年携手实现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注销及设立3个事项“杭甬通办”的基础上,杭甬依托省“不动产智治”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及两地各自的网办平台等,联通交易、纳税、登记等相关事项的业务所需数据,进一步实现平台互融、窗口互通、业务扩面通办。 此次2.0服务,又新增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预转现登记、个人新建商品房买入(无预告)、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查封登记、解封登记等7项业务,两地相关申请主体可通过网办平台入口发起通办申请。 据悉,两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在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了“杭甬通办”专窗,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异地网办的操作模式、流程,以便能更好地为有需求的申请人提供操作指导、流程跟踪和信息反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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