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王舜毕)日前,宁波海事法院与舟山市委政法委、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舟山签约建立“共享法庭”协作共享机制。这是继今年8月该院与宁波市委政法委、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共享法庭”建设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后的又一为民便民举措,形成了多方力量广泛参与、全域覆盖的“共享法庭”工作大格局。 今后,宁波海事法院与宁波市、舟山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的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基层治理单位、行业协会所设立的“海上共享法庭”与“共享法庭”均可以实现共享。双方均可以利用对方“共享法庭”已有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力量开展工作,防止重复建设和同质化使用。 据了解,宁波海事法院管辖范围点多、线长、面广,浙江省全海域范围内的海岛、渔区距离偏远,众多跑船、捕鱼当事人常年远洋作业,漂泊在船上,打官司维权相当不易。该院充分利用海事法院的“海上共享法庭”覆盖全省和两地中级法院的“共享法庭”密集布设的各自优势,建立海地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低成本产出大效益。既延伸了海事司法的宽度和广度,有效落实诉讼服务、纠纷化解两大功能,又把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确保“海上共享法庭”有效运行,宁波海事法院对“海上共享法庭”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使其具有接听“海上共享法庭”平台终端呼叫、预约联络法官、在线诉讼、调解指导、讲座宣传等功能。 除海事法官外,宁波海事法院特聘了来自航运贸易、金融保险、海事仲裁、商事海事涉外律所等行业75名特邀调解员加入“海上共享法庭”团队,参与诉前调解过程。对每家“海上共享法庭”指定了庭务主任、代办员各1名,他们有的是渔事调解的专家,有的是海事仲裁的专家,成为推进“海上共享法庭”建设的重要解纷资源。 截至10月底,宁波海事法院通过已设立的28家“海上共享法庭”进行网上立案2021件、在线诉讼381件,累计指导调解纠纷177件、化解纠纷497件、协助执行7件,开展普法宣传20次、开展调解培训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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