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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杭州湾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航拍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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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的奉化区“剡水田园”数字化智能农业种植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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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陈思佳 |
记者 孙吉晶 通讯员 方敏 临近岁末,宁波拉开了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序幕。 作为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农业标准地改革旨在破解“地从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农业标准地是实现农业高质高效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通过串联产业发展、农田建设、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整个农业产业发展链条,着力构建土地资源盘活、亩产效益提升、粮食稳产保供的多赢格局,对推进宁波农业强市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破难:直面现代农业发展痛点 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农田连片、长期、稳定流转,防止出现“插花地”“夹心地”。 近几年,我市土地流转率在七成左右。随着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临近,一些经营主体反映,由于承包关系不稳定,对扩大生产规模心存顾虑。 农业标准地改革的重点是:引导农地成片稳定流转,强调流转协调,强化政策激励,创新流转模式,有效破解农地流转地块小、期限短这一难题。 总体上,我市农田基础设施标准还不够高,配套设施较为薄弱,宜机化程度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通过设置净地标准清单,优化整合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投入强度,可有效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 随着产业融合趋势加深,要素制约进一步凸显,尤其是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供给不足,使得经营主体投资意愿减弱,产业发展受限。农业标准地改革探索创新要素保障途径和方式,进一步畅通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旅游业等项目落地渠道。 业内人士表示,宁波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偏弱,有影响力的农业企业和农业品牌不多。全市10亿元级的产业链只有12条、亿元级的龙头企业74家,与我市工业强市地位不相匹配。而农业标准地改革通过统筹整合相关的扶持政策,进行系统集成,更加有利于培优育强现代农业企业。 求变:激发农业发展内生动力 关于农业标准地的“标准”,是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必要的区域评估基础上,设置主体标准、产业标准、投入产出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农业标准地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在业内人士看来,农业标准地改革力求在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取得突破—— 发展模式之变。传统农业生产走高消耗、低产出、粗放型发展的路子已难以为继,发展模式上亟须向精准高效资源利用模式转变。农业标准地改革把保护、建设、提升耕地作为政策基点,优化土地要素合理配置,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夯实了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 发展动能之变。农业标准地改革把农业产业“招大引强”作为突破点,分类设置控制性指标,规范项目事前评估、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程序,促成高能级新型主体与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精准对接,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层次和水平。 生产效率之变。农业标准地把推进农业“双强”作为攻坚点,坚持“亩产论英雄”,建立健全先进适用农业科技等投入供给体系,着力提高全程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体制机制之变。农业标准地改革把制度创新作为关键,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新型主体“拎包入住”的创业创新机制,利益共享、多元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准入“正负面清单”机制,标准地综合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改革的创新活力。 攻坚:构建农业标准地改革闭环 眼下,奉化区“剡水田园”万亩方整治工程已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据介绍,该项目总面积5000多亩,通过全域综合整治,集中推进地类恢复、农田整治、生态修复及风貌提升等工程,同步实施农田周边道路建设、河道整治、节点打造、景观提升等基础工程,着力还原“田成方、地成块、路相连、渠相通、景融合”的农田风貌,打造“田村城产”转型融合示范地。 作为全省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奉化计划利用2年至4年的时间,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的要求,每年接续梯次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通过集成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先进科技要素投入、生产方式转变、基础设施改造、农业有效投资等举措,支持配套建设用地,推动农业从产业链底端、价值链底部走向高端高位,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宁波农业标准地改革围绕土地流转、净地建设、主体招引、生产经营等环节,力求形成目标清晰、政策完备、流程规范、操作简便、风险可控的改革闭环。 抓流转、促稳定。土地流转环节重点推进农田连片稳定流转。创新农地流转模式,推行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土地预流转等模式,积极引导整镇整村流转,加大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成片流转100亩以上的财政补助力度。积极探索由地方政府、农投国资公司、村集体协同进行统一流转整治改造模式。 抓建设、提标准。高标准净地建设是核心。我市将重点选择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规模集中存量区块及新增规模流转地块,明确土地连片流转、农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土地用途管制等净地标准的具体要求,提出农业标准地供地标准,制定供地标准清单,明确沟、渠、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标准和要求,实施小变大、弯变直、零变整改造。探索与净地相配套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路径。 抓项目、引主体。农业标准地改革把招引有实力、干实事的企业投资农业作为一个重要标准。创新农业招商引资和主体培育机制,综合考量并合理设置主体资质、投入产业、设施装备、带动效益等约束性指标,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地招商引资项目标准清单,健全农业经营主体准入机制,努力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一批有潜力的现代农业项目。 抓保障、强服务。多途径保障农业标准地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级试点区(县、市)要求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农业标准地项目,符合农业净地条件的规模区块单元,配套安排一定比例的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聚焦降本增效,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升合作联合水平,优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积极培育适应多元需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动装备、设施、技术、人才等资源高效整合,促进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 抓监管、提效能。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精致农业、精准农业,建立农业标准地多跨场景应用,推进上图入库,绘制数字地图,与“耕地智保”场景进行数据共享,构建一图覆盖、一屏掌控、一链贯通的农业标准地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有效提升监管利用管理水平,通过持续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亩均产出率高出全市耕地亩均产出率2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机械化率均高出全市平均10%以上),为建设共富乡村提供重要保障。 本版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农业标准地改革 去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的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的主要思路、举措。 农业标准地改革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必要的区域评估基础上建设农业标准地,并设置主体标准、产业标准、投入产出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现农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 农业标准地改革要根据平原、山区、海岛等不同地形地貌及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用地分类推进。通过农业标准地改革,推动从事后提要求向事先定标准转变、用地主体从找政府向找市场转变、项目招引从单向选择向双向选择转变、耕地质量从一般农田向高标准农田转变、农业发展从低质低效向高质高效转变。 (孙吉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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