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志君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守正创新、勇争一流,加快推进新时代宁波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取得新突破,为推进“两个先行”、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展现更大法院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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