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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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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深入实施省市党代会的部署安排,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效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系列超预期因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好稳进提质攻坚战,经济运行企稳回升,新兴动能加快培育,社会民生保障有力,实现了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三次产业回稳向好

    农业生产保持稳定。超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粮食产量“七连增”;蔬菜、肉类、渔业等产量增长稳定,预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3%左右。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快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磁性材料、绿色石化获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组建省级产业链共同体44家,居全省首位。服务业稳步发展。新增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2家;入选国家首批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开通首条第五航权货运航线;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超过12.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35万标箱;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突破3万亿元。

    (二)有效投资支撑有力

    投资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制造业投资破千亿、增长11%,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民间项目投资分别增长15%、15%和12%;创新实施“1244”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机制,通苏嘉甬铁路、宁波西枢纽等项目开工,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西洪大桥及接线等项目投用。要素保障力度增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53亿元、国家设备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额度32亿元;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141.4亿元,居全省首位;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超6.9万亩;腾出用能65万吨标准煤;推进投融资改革。招商引资加强统筹。预计实际利用外资37亿美元,增长13.1%;引进内资1850亿元,增长2.9%;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项目6个。

    (三)新旧动能加快转换

    科创高地建设提速。开工建设甬江科创区;甬江实验室材料分析与检测中心获批“国家长三角先进材料及器件失效与可靠性验证平台”,石墨烯创新中心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获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家,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克;预计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7万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一城三地”人才新政30条,预计新增人才总量9万人。新兴产业势头良好。超常规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预计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5%左右;功能材料产业平台获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预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均超过6%,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3.6倍。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全年突破130万家;20家企业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01家企业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5300家和2万家;新增上市公司11家。

    (四)内外循环双向发力

    消费市场加快恢复。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8%;开展促消费十大行动,累计发放消费券近20亿元;加快发展直播经济,直播销售额增长30%。外贸提质步伐稳健。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超1.2万亿元,其中出口超8000亿元,进出口、出口总额保持全国占比份额稳定;全国首创商务包机支持企业出境抢订单,率先组织“百团千企万人”拓市场促招引活动;跨境电商进出口突破2000亿元;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13%和20%。“两区”建设进展明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等11个国家级试点落地,形成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改革试点政策13项,改革创新成果获评浙江自贸试验区最佳案例18项;建成中东欧中小企业集聚区一期。

    (五)城乡区域协同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步伐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综合性全球城市定位纳入空间协同规划;沪甬7个合作协议顺利推进;唱好杭甬“双城记”,杭甬高速复线一期二期加快推进,签订杭甬科技合作协议,23项惠民利企事项推进实施;签订甬绍合作协议;甬舟铁路、六横公路大桥二期开工建设,10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甬舟“跨市通办”。海洋中心城市提速发展。部署实施12大行动105项任务,启动5大生态海岸带示范段和9大标志性区块建设;完成宁波舟山港总规修订上报,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工建设。全域都市化全面推进。启动建设北仑滨江新城等重点区块,发布实施西枢纽片区规划,开展翠屏山中央公园规划研究,加快罗城复兴规划设计,完善姚江两岸、东钱湖等片区城市功能;城市更新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新增国家农业强镇1个,6家企业(机构)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总收入50万元以下和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行政村实现“清零”。

    (六)重点改革纵深推进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全面推开。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获批,11个示范片区全面启动,整治范围62平方公里;集中连片整治永久基本农田9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2万亩。数字化改革成效明显。迭代完善“1612”体系架构,97个省级重大应用贯通落地,首创4个标准规范并全省推广;“新居民一件事”等应用成果全国推广;建成人工智能超算中心(一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抓好120项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和21项“牵一发动全身”改革,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位列第5;制定《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要素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杭甬温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获国家授权;59家制造业企业、28家服务业企业入选全省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均居全省首位。

    (七)绿色发展步伐加快

    “双碳”工作扎实开展。出台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启动全国首个碳资信评价体系建设及金融应用试点,新增省级低碳试点县1个;获批国家首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预计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9%以上,PM_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3.6%,连续5年获省“大禹鼎”;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成绩稳居全国大城市第2,“无废指数”居全省前列。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光伏建成并网120万千瓦;新建公(专)用充电桩3460个;5个项目纳入省新型储能第一批示范项目;宁海抽蓄、浙江LNG三期等项目加快推进。

    (八)民生保障水平提升

    疫情防控有力有效。认真落实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推进疫苗接种,高效精准处置本土疫情。共同富裕建设步伐加快。打造城乡幸福共富之都,形成21项标志性成果;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预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和7%以上,收入倍差缩小至1.71。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获省改革突破奖,全国首创“灵活保”普惠保险,预计全年长护保险参保人数达780万人。社会事业提质发展。研究制定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的若干举措,新增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市第一医院方桥院区启用;构建“一老一小”友好型社会政策体系,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9人,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9574个。民生商品保障有力。全省率先推行党委政府粮食安全工作“三张清单”;发放价格补贴9亿元;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左右。平安建设扎实推进。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预计下降至0.0074以下。

    总体来看,2022年面对“三重压力”叠加超预期因素影响,市委、市政府全力打好经济稳进提质攻坚战,出台稳链纾困助企“47条”、稳经济“16条”、稳经济接续等政策,推进“三稳三提”等助企活动,促进经济企稳回升、持续恢复。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虽然面临市场需求总体偏弱、科技创新能力仍待增强、产业和能源结构转型需要加快、民生短板仍然较多等困难和问题,但党的二十大后,各项政策力度持续加大,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我市经济韧性足,创新创业氛围好,有利因素也在不断积蓄。因此,要抓住有利的政策时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提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草案)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保持全国占比份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继续缩小;能源和环境指标完成省下达的计划目标;其他计划指标按目标任务推进。

    (一)聚力稳主体提信心,夯实经济发展根基

    强化惠企政策帮扶。持续打好稳经济政策组合拳,依托“甬易办”数字化平台,推进政策直达快享,为企业降本减负330亿元以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融资畅通工程,存、贷款增量不低于2022年水平,其中制造业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长12%和16%;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以上。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争取第二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迭代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推进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21项重点任务落地。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行动计划、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构建最佳清亲政商关系。扩大市场主体规模。做大“大优强、绿新高”优质企业梯队,力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规模分别超过100家和400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00家。

    (二)聚力抓项目扩投资,积蓄持续增长后劲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全市重大项目“1244”统筹协调机制,实施市重点工程项目400个以上,投资2000亿元以上;推进西枢纽、杭甬复线三期、浙江LNG三期等项目建设,推动轨道交通三期全部、杉杉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等项目开工。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做好专项债项目接续储备和申报,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设备购置贴息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年度盘活国企存量资产突破50亿元;争取形成8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能耗指标供给能力;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万亩以上。加强优质项目招引。构建“1+12+N”全链条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0亿美元,引进内资2000亿元。

    (三)聚力强创新促转型,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甬江科创区,推进甬江实验室、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一期工程等平台建设;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实施“科创甬江2030”重点研发计划;新增人才资源总量9万人;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推进产业扩量提质。粮食、蔬菜、水产品产量分别达13.8亿斤、270万吨和110万吨以上,生猪产能149万头以上;争创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区2个,产业链共同体累计达到50家,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打造浙江(宁波)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平台,新增总部企业100家以上。加快新兴产业培育。高水平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8%;超常规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重点平台;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创新。加快两业融合发展,新增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10家,省级以上两业融合试点4个;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四)聚力促消费稳外贸,促进内外循环驱动

    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出台新一轮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放消费券4亿元以上;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争创省级示范智慧商圈;大力发展首店经济;网络零售额增长6%。加快外贸稳进提质。实施新一轮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开展“百团千企万人”拓市场促招引专项攻坚行动,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保持全省占比,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峰增长20%以上和13%以上。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打造内外贸一体化服务平台,推进内外贸标准衔接。

    (五)聚力增动力添活力,纵深推进改革开放

    深化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加快推进11个国家试点片区整治;深化甬江科创区、宁波西枢纽、翠屏山中央公园、三江口核心区等规划研究;加快出台“2070”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万亩以上。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迭代升级完善“1+6”体系平台构架和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争取省数据要素市场化试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两区”建设。深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新型国际离岸贸易等国家试点;推进油气全产业链发展;办好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中东欧商品进口额增长25%以上。促进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推进沪甬跨海通道、通苏嘉甬铁路宁波段等标志性工程建设;争取举办首届“双城记”发展论坛;推进宁波都市圈建设,加快甬舟铁路、六横公路大桥等项目投资;加快西枢纽先行工程建设,推进余慈地区统筹和翠屏山中央公园规划建设,促进G228余慈段落地开工。加快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培育建设10个左右海洋产业特色功能区块,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0%;加快建设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铁路北仑支线复线和梅山支线;海铁联运增长10%。

    (六)聚力优环境促双碳,持续提升生态质量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十大标志性工程;新增三星级以上绿色工厂400家,新增绿色建筑1800万平方米;实施亚开行宁波城市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推行重点行业用能预算管理。加强生态环境治理。PM_2.5年均浓度保持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2%以上;力争获评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加速清洁能源发展。加快布局新能源产业,推进浙江LNG三期、宁海抽水蓄能等项目建设,争取深远海风电先行先试,新建加氢站1座、充电桩1500个,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25%以上;研究布局一批虚拟电厂。

    (七)聚力惠民生提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深化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系统谋划我市新一批标志性成果、“1+7+N”重点工作、“1+5+N”重大改革;持续缩小“三大差距”,实施“扩中”“提低”行动,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71以内;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建设“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4条、未来乡村23个。提高就业和保障水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完善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实施“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国家试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提高到1.47万元;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3万套(间)。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33所,新增学位2.5万个;支持市第一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78人;优化“一老一小”服务,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20个,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30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75平方米;办好亚运会赛事。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70.5万吨,粮油储备规模分别达70万吨和8170吨以上;优化粮食应急保供方案,推进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完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价格补贴。

    (八)聚力防风险保平安,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优化疫情精准防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全面落实“乙类乙管”方案,加快重点群体疫苗接种,完善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等保障体系。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做好迎峰度夏(冬)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保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培育市属售电企业和电力交易服务机构;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风险防范化解。落实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举措,用好用足“保交楼”政策,推动“一楼一策”风险楼盘出清;落实市县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金融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至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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