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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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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年1月7日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志君

    

    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1343件,办结152501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4535件,办结14817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波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730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69件,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32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02件,审结养老诈骗案件26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3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799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81%。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85469件,其中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5916件、劳动争议2139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打造“‘未’爱赋能、护航青春”品牌,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获评全国法院先进。继续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司法援助保险、慈善基金三位一体救助体系托底作用,救助266人,发放救助金755.26万元。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54件,调撤率创近年新高。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首次达100%。探索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改革试点,相关领域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下降31.25%。会同市司法局创设“法助共富·阳光学堂”,为4000余名基层干部群众提供精准指导,助力改革推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各类案件39844件,执行到位金额185.42亿元。每季度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累计限制高消费43800人次,罚款19700人次6500余万元,作出司法拘留决定10100人次,追究刑事责任51人。深化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全市银行对自动履行主体授信近4亿元。探索执行案件智能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开展全市执行终本案件专项司法巡查和“一案双查”,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二、扛起服务大局使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促进经济稳进提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审结涉企纠纷48910件。加强金融审判,审结相关案件7136件。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24件。推进企业破产预重整、重整改革,审结破产案件418件,盘活土地1700余亩、房产726400平方米。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499件,其中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2098件,涉专利纠纷1774件。审结商标民事纠纷737件,审结涉商标犯罪案件82件125人,审结各类著作权纠纷915件,审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纠纷129件。

    助推大美宁波建设。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92件,其中公益诉讼39件。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指导宁波三江流域8家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宁海、象山、三门法院建立环三门湾海域协作机制,努力从源头预防污染、化解纠纷。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39347件,一审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6.81%,降幅居全省第二。健全“不能假、不敢假、有假必惩”的虚假诉讼综合惩防机制,查处虚假诉讼637件,民间借贷案件连续四年下降。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136份,发送司法建议205份。用好“四明”云法庭平台,为35万余人精准普法,并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

    三、强化改革创新动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移动微法院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成为全国法院统一在线诉讼平台,全国累计在线办案超800万件,实名用户1570余万人,累计访问超过33.44亿次。首创的“诚信诉讼系统”获评第一批“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好应用。奉化法院案件质控应用、鄞州法院智能联合送达机制、宁海法院审判取证一网通、象山法院电子诉讼破产案件办理等项目均取得实效。

    司法改革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一年来落实“合并诉讼”化解纠纷11000余起。开展“程序空转”专项整治,案件程序比指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提升至51.9%。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试点中期报告。

    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大力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研究制定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建成“共享法庭”3151家,覆盖100%的镇街和98%的村社,5家入选全省示范“共享法庭”。积极探索在人大代表联络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重大工程项目特设“共享法庭”70家,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应用场景。

    四、锻造全面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实质化功能,确保党的领导在全市法院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持续强化专业素养。大力实施审判精品工程,评选各类精品案(事)例207个。深化与浙大法学院等8所省内外院校交流合作,坚持审委会业务学习制度,搭建“员额法官月述职”赛马平台,切实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创设“甬法青年说”学习品牌,与市委党校合作举办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创新完善审判辅助队伍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辅助人员能力水平。

    扎实推进清廉建设。深入开展“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落实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设立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工作办公室,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生态。创新开展“连心家访”,促进基层党建与家属助廉融合发展。做实做细清廉建设“颗粒度”,首批选树清廉单元培育对象21个。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牢记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不断深化“三学三比”,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广大干警见贤思齐、崇尚英模、争做先锋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市法院198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鄞州黄文娟法官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光荣入选中央电视台“2022年度法治人物”。

    五、主动接受监督,在法院工作各方面落实落细全过程人民民主

    接受监督更加自觉。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项决议决定,办结代表建议19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委员提案10件。梳理汇总代表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大类73条,及时转化为公正司法具体举措。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市中院聘任新一届特约监督员30名,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428件。

    监督实效更加凸显。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为契机,首次召开宁波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出台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十八条措施,研发上线“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千名代表委员体验千家‘共享法庭’”活动,更好推动“共享法庭”实质化运行。持续擦亮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品牌,成立两年来举办各类主题活动29次,线上线下80余万人参与。

    沟通联络更加顺畅。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300多位市级以上代表委员先后受邀到法院参加活动。充分发挥“宁波中院代表委员联络云平台”作用,800余位代表委员入驻平台。深入开展律师与法官互评,积极举办同堂培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守正创新、勇争一流,加快推进新时代宁波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取得新突破,为推进“两个先行”、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展现更大法院担当。

    一是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勇担使命。推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两个维护”融入灵魂、见诸行动。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法院政治督察制度,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宁波法院见行动、走在前”。

    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在护航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上勇挑大梁。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妥善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新阶段各类矛盾纠纷。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知识产权法庭,更好发挥会客厅作用,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设立为契机,大力提升涉外商事审判专业能力,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上勇争一流。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提升立案诉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更多精品案例。总结推广颗粒化执行集成系统,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共享法庭”建设创样板、作表率。

    四是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在数智赋能改革破难上勇立潮头。迭代升级“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域数字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案件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力争创造更多宁波经验。

    五是大力推进系统重塑,在强化自我革命打造法院铁军上勇毅前行。深化队伍思想理念变革、运行机制变革、效率效能变革。持续深化“三学三比”,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涵养法院队伍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大力实施审判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加强清廉法院建设,努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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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