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月11日开幕。民盟浙江省委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的集体提案,建议鼓励幼儿数500人以上公办幼儿园建立附属托儿所;鼓励职工数10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尽快建立托儿所;鼓励大型社区在社区幼儿园基础上,试点社区式、家庭式日托机构。 以托幼一体化发展普惠托育是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的必然要求。我国学前教育面向3岁至6岁适龄幼儿。一方面,虽然年轻人托育服务的需求强烈,但完全市场化的托育服务价格高且质量参差不齐,年轻人不满意,祖辈托育,有的也力不从心。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减少,幼儿园又多出大量空位。在这种情况下,幼儿园完全可以把这些空位向0岁至3岁的幼儿开放。这既是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有利于促进儿童身体、认知、情感等方面的发展,更有利于减轻年轻人负担。 以托幼一体化发展普惠托育,同样需要解决好“人从哪儿来,钱从哪儿来”的问题。社会上的师资需要按照一体化要求加强培训,但人力资源仍会不够,就需要院校大力培养。经费从哪里出?完全靠政府还是兼顾吸收民间资本,是急需思考的问题。而且,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管,托育机构由卫健和民政部门管,三方如何协调,应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此,民盟浙江省委会提案也建议,顶层设计上应尽早出台《浙江省普惠性托育机构促进条例》。 目前,在托幼一体化探索方面,深圳走在全国前列。在立法方面,上海则走在前列。 从深圳看,2020年4月,深圳印发《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盐田区教育局“公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发展”的做法,获得第八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盐田经验主要有:学区管理一体化;师资轮岗一体化;特色经费一体化;教研培训一体化;幼小衔接一体化;督导监测一体化。通过这六个抓手,盐田区推进了幼小衔接一体化高质量学前教育全覆盖。 再看上海。上海连续多年把普惠性托育点建设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坚持托幼一体化方向,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合并立法,这在地方立法中属首创。《条例》从硬设施、软服务两方面入手,对社区设立托育点给出了清晰指导:有相对独立区隔的空间,符合卫生、环保、消防等标准和规范。在师资方面,《条例》明确:依托高等院校、社区学校等,建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培训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构建社会化的托幼一体服务体系势在必行。各地应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建立起地方托幼一体服务体系。在尊重教育科学规律的前提下,整合设计并实施0岁至6岁以保育为主体的工作标准,探索编制“0岁至6岁婴幼儿保育工作活动指南”,以保障托育服务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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