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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社领航·益心向党”2022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 “红社领航·益心向党”2022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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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慰问市民康医院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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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助老打车暖心车站”在鄞州区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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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志愿服务者带行动不便、无法出山的困难老人参加健康体检。 |
见习记者 伍慧 通讯员 万鲁宁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聚焦共同富裕创出民政业绩,特别是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赋予民政部门的新使命、新目标、新任务,精准把握新时代民政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批具有宁波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浙里康养”建设全面发力 以政策集成、项目赋能和数智改革为驱动,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从“小康型”向“共富型”跃迁。在全国120个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检测中我市养老服务领域质量满意度得分位居全国第六,成功入选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 完善养老服务支撑体系。组建市“浙里康养(甬有颐养)”工作专班,出台老年助餐服务、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补助、深化医养结合等多个配套文件,制定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甬有颐养)工作方案。连续15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市民生实事工程,2022年安排财政资金6.3亿元。 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创优基本养老服务,持续落实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28项居家养老服务,惠及全市16万名居家老年人。做实老年助餐服务,建有街道(乡镇)老年食堂547个,可助餐老人2.3万名以上。完成全市165.67万名老年人基本情况调查和自理能力筛查评估,213个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试点“互助颐养小院”“高山幸福院”模式,破解农村养老空心化难题。深化医康养结合服务,累计建成康养联合体87个、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659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总数的60%。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制定“十四五”时期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计划,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年底完成老年认知障碍专区照护人员培训200人次以上、养老护理员培训1500人次以上、家庭照护者培训10000人次以上)。目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9人,位居全省前列。以省、市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为主抓手,持续拓展、更新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市建有养老机构264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6张;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7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837个,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层面均实现全覆盖。提前完成2022年度省民生实事项目——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918人、167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建成智慧公办养老院13家和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70张,完成率分别是131.92%、100%、100%、110.69%。 守住养老服务安全底线。构建养老服务机构防疫全闭环管理体系、全覆盖监督体系,实施3次封闭管理、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150余次。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两项“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浙有众扶”体系稳步升级 助力共同富裕“扩中提低”,迭代升级大救助体系。我市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孤困儿童保障标准、临时救助力度均居全省前列,临时救助工作经验得到省民政厅厅长沈铭权批示肯定。 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全省率先制定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建成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支撑,以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1+8+X”大救助体系,保障对象覆盖城乡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今年已保障各类困难对象约20.78万人。 加大托底提低力度。修订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低边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5倍扩大到2倍。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全市统一、动态增长,目前全市低保标准为1181元/月(14172元/年),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14000元/年)。 落实稳就业惠民生举措。增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涨幅超过3%即启动补贴的机制,临时价格补贴启动频次和发放总量连年位居全省第一。2022年已发放5次,累计发放金额4313.89万元,占全省总发放资金的39.18%。 扎实做好孤困儿童和残疾人保障工作。动态调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全市机构孤儿、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困境儿童月保障标准分别达3024元、2419元。建有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1家,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58家,市级以上村(社区)示范型儿童之家353家。残疾人“两项补贴”职能平稳移交,截至10月,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17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494人,发放补贴35663.55万元。 “善行浙江”宁波试点创新推进 着眼于更好地发挥促进第三次分配作用,在“人人慈善标杆区”省级试点之路上积极探索,“浙江慈善奖”获奖数量再次居全省第一,创建的“慈善空间”受到中央电视台关注报道。 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宁波市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行动方案(2022-2025年)》,出台慈善信托、慈善文化、社区发展基金会、慈善联合会等配套措施,初步构建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1+X”政策体系。 慈善网络持续生成拓展。全面构建以多元慈善主体为依托、四级慈善网络为支撑的慈善组织“经纬网”。认定慈善组织140家,省级示范性慈善基地7个,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慈善基金实现全覆盖。“慈善一日捐”募捐额超1.6亿元,慈善信托年度新增规模3459.94万元,居全省第一。 慈善氛围日益浓厚。打造宁波公益慈善地标“一街一园一中心”(宁波公益街、善园、宁波市甬尚慈善社工服务中心),实施慈善文化“五百六进”工程,创设首批25个“慈善空间”,推出宁波慈善概念色彩和慈善空间标识。累计有11个、89个、609个机构(个人、项目)分别荣获“中华慈善奖”“浙江慈善奖”“宁波慈善奖”。 党的二十大报告浓墨重彩聚焦民生,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民政党员干部将紧扣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折不扣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全力建设共富型民政事业,全心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力争把党的二十大勾勒的美好民生蓝图化为行动、成为现实。 紧紧围绕“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推进现代社区系统重塑、整体变革,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基层基础、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深化现代社区建设“五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编码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社区治理“一码通”。深入实施“五社联动”专项行动,完善“五社”联动路径,创新社区精准服务模式。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选育管用爱”全链条管理体系,动态保持全市面上和各区(县、市)每万常住人口18人配置标准“双达标”。 以“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 打造“浙有众扶”新格局 紧紧围绕“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高新时代社会救助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拉高共同富裕的“民生底线”,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预计2025年低保标准将达到15000元/年。深化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宁波市困难群众“五个帮”应用场景,加大数据分析挖掘力度,打响“救助一件事”品牌。动态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高质量实施“两计划一工程”,持续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以“一往无前”的奋进姿态 打造“浙里康养”新样板 紧紧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做优兜底型养老,持续开展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探索集中式互助养老模式,推动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做大普惠型养老,升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提升,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做实智慧养老,完善“甬易养”智慧养老服务与监管平台,开发老年助餐、居家上门、机构入驻、安全巡检等重点应用场景。 以“一以贯之”的担当作为 打造公益慈善新高地 紧紧围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快构建制度保障有力、参与渠道便捷、覆盖领域广泛、作用发挥明显、具有宁波特色的现代公益慈善体系。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1+X”系列政策,重塑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培育壮大慈善多元主体,常态化开展“慈善一日捐”,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慈善褒奖制度。 以“一枝一叶”的为民情怀 打造“暖心服务”新场景 紧紧围绕“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改革,打造“暖心服务”宁波品牌。提升服务群众“人生大事”能力。持续深化婚俗改革、殡葬改革,扩大品质化、公益性服务供给,推进“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等省心办、暖心办,助力千家万户办好“人生大事”,在点点滴滴中践行好为民宗旨。全面建成宁波市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项目,提升全市标准地名地址共享平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商事主体登记、自贸区地址核验等多场景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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