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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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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不是想拍就能拍的

    

    

    毛建国

    

    近日,王思聪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而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等人进而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也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专家表示,“随手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1月18日《法治日报》)。

    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认为,由于公众人物工作和生活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考虑公众知情权等因素,公众人物应该让渡一些权利,对权利受到损害应有一定容忍度。事实上,有些公众人物自身也有这样的需求。譬如,有些艺人刻意暴露自己的行踪,吸引“路人”关注和跟拍,有的还会放出“大瓜”,增强自己的曝光度。但这里的容忍度,不是无限的,需要考虑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人格权。

    那底线到底在哪里,边界到底在何处?有两种观点。一种是看场合,如果行程已经公开,属于公共场合,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如果行程没有公开,且在私人场合,偷拍则构成侵权。一种是看用途,如果偷拍出于个人欣赏或小范围传播,不构成侵权;若将照片公开,或存在商业目的,则应承担责任。当然,具体判断是否侵权不是一件容易事,但不管怎么样,公众人物不是公共风景,不能想拍就拍,这是得到法律支持的。相对于公众人物,普通人更没有争议了。无论是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

    当下,人人都是“摄影师”,手机在手,一段“随手拍”就完成了。然而,又有多少“随手拍”是真的随手?镜头的背后,拍摄者往往有心,不少还是别有用心。随着网络平台尤其是短视频平台的出现,有些账号更是以街拍为卖点,主播主动搭讪、调侃乃至恶搞路人,很多照片、视频未经被拍摄者同意,就被传到网上。很难相信,有几人愿意被大众围观?有看点才会被传播,但看点不都是正面的,很多传播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创伤。

    其实,相对于公众人物,更值得担心的是普通人,就像街上耍猴的一样,他们更有可能成为别人手里的“猴子”,由于资源和经验有限,更容易处于无法应对之中。人们要市场经济,但不要市场社会;人们接受娱乐产业,但不接受娱乐一切。“随手拍”不是想拍就能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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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