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张家其)前天晚上7点50分,一名搭乘东航MU540航班从香港抵宁波的美国籍旅客落地后,向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申请144小时临时入境许可。随后,他顺利通过申请并通关入境。 记者获悉,这是自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后,宁波口岸首次签发该类许可证件。 据了解,目前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144小时过境政策和疫情前基本保持一致。奥地利、比利时、捷克等享受144小时免签政策国家的旅客,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和确定日期、座位、在144小时内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可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及南京禄口、杭州萧山、上海口岸入境或出境,免办签证,并可在苏浙沪行政区域停留不超过144小时。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相信以后入境的外国籍旅客会越来越多,机场的‘烟火气’也会越来越浓。”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副队长刘剑雄说。 新闻多一点 宁波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并纳入苏浙沪政策一体化。自此以后,宁波正式成为继上海、南京、杭州之后长三角区域内实施这个政策的第四个城市。 外国人免签过境停留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准许停留区域范围或者停留时限。在旅馆住宿的由旅馆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外国人服务站等办理登记。对超出停留区域范围或时限,从非指定过境口岸出境的,以及未依法办理住宿登记的免签过境外国人,出入境边检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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